•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17-0030002
  • 文件发文字号:文价工发〔2017〕5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成文日期:2017-05-09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17-05-09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17-05-01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2025-01-01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的通知

文价工发〔2017〕5号


威海市文登区自来水公司: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17〕22号)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有关规定,现将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调整如下:

一、非居民用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水除外)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05元调整为3.90元,其中基本水价2.10元,水资源费0.4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7.20元调整为6.80元,其中基本水价5.00元,水资源费0.4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三、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2017年5月9日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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