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的通知 文价工发〔2017〕5号 威海市文登区自来水公司: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17〕22号)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有关规定,现将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调整如下: 一、非居民用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水除外)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05元调整为3.90元,其中基本水价2.10元,水资源费0.4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7.20元调整为6.80元,其中基本水价5.00元,水资源费0.4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三、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