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 文登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8-10-01 08: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文登区政府 字号:[ ]

记者 于群荟


  9月30日,文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区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芳通报了文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特别是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的有关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山东战役”发动以来,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部署,强力组织推进,广泛宣传发动,对黑恶势力发起了多轮次凌厉攻势,打掉了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结果。“山东战役”以来,共查结涉黑恶线索32条,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2人,侦破涉恶案件5起,提请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5名,移诉涉恶案件1件5人4起,张某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于9月25日至9月28日进行了开庭审理,董某某等2人案件已经送达起诉书副本,将在近期安排开庭审理;中央督导组交办文登的5件案件线索,市扫黑办交办文登的5件案件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毕并按时上报相关情况;梳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16条,立案2起,对3名涉嫌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审查调查。下一步,文登将继续按照中央部署的三年为期的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来抓,建立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会上,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还围绕区纪委监委采取哪些措施有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下一步在巩固和扩大战果方面将有什么新举措等方面问题,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采取哪些措施有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下一步在巩固和扩大战果方面区纪委监委将有什么新举措?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站位,立足职能定位,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做好统筹谋划,严密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集中发力,扎实推动专项工作开展。“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主动出击,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引向深入,共处理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党组织1个。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更广宽度排查问题线索。做好内部纵向统筹协调的同时,与政法机关做好横向沟通协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形成问题线索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条。
  二是更大力度加强审查调查。对中央督导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扫黑办及政法机关交办、转办、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按时反馈,对重点问题线索进展情况一天一调度。“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共立案2起,对3名涉嫌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审查调查。
  三是更强态势教育警示震慑。立足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并及时通报曝光,扩大警示震慑效应。对在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过程中的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职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依托“廉洁文登”公众号做好宣传工作,“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共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知识10期,编发扫黑除恶“一周廉语”12条,阅读转发量达15万人次,营造了浓厚宣教氛围;在前期向镇街、部门发放500余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上,加印1000余册,发放至村两委干部及村级纪检委员,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是更严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为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单位正确履职,“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对全区16个镇街、9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30个部门单位的履职情况开展了两轮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挖除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更是如此。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打击“保护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督促落实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以案治本,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自首的,在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努力扩大查处“保护伞”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镇街和部门进行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问:据了解,区法院目前已经受理了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请介绍一下案件进展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措施。
  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两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一件是被告人张凯等十四人涉嫌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件是董玉蓬、陈阳威涉嫌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案件。
  在政法委的统筹协调和相关部门的大支配合下,经过认真细致的庭前准备,张凯等十四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经于9月25日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为犯罪人数众多,庭审共计历时4天,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庭审于9月28日晚8点全部结束。同时,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庭审公开透明,区法院还邀请了文登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全程参与旁听,媒体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既展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又彰显了文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壮大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声威,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另一件董玉蓬、陈阳威案件也将在国庆节后尽快安排开庭审理。
  下步,区法院将按照“山东战役”文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裁判。对已经审理完结的张凯等被告人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法律规定,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根据所犯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让每一名黑恶犯罪分子都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二是提高办案效率。设立扫黑除恶快速通道,对检察院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在坚持法治原则、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送达、快阅卷、快开庭,快审快判,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提高审理效率,加快审理进度,确保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在诉讼程序和证据方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保证案件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积极落实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统一执法思路、统一证据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大战果宣传。以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为契机,有计划、分批次地做好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宣判、媒体报道等形式,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营造声势、扩大战果,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在这里,我也代表区法院,正告一切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只要触犯刑律,人民法院都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问:区检察院如何依法履行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打击黑恶犯罪的效果?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立足职能特点,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联动机制,及时指导帮助完善证据,统一认定标准和执法司法尺度。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建立完善线索移送、情况反馈、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移送涉恶线索、职务犯罪线索10条。
  二是坚持“快捕快诉”,加快诉讼节奏。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由同一办案组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责,以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截止9月24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15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批准、决定逮捕案件7件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7人,认定涉恶提起公诉案件2件16人。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打准打实。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案件审查,严格证据标准,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的,决不人为拔高、凑数,坚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追诉1人,追诉漏罪5人,切实做到从严惩处、除恶务尽。
  四是突出标本兼治,推动综合治理。按照标本兼治、源头预防的要求,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源头预防,推动专项斗争由“治标”向“治本”“治根”持续延伸。积极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通报相关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推动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问:请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公安机关采取了那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分局各警种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在全区掀起了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动进攻的浩大声势。9月6日“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分局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进攻、重拳出击,集中查结了一批涉黑恶线索,抓获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侦破了一批涉黑恶案件,提请批捕了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移诉了一批涉黑恶案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做细线索核查。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建立线索快速核查机制,对获取的线索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省级、市级交办和重大、敏感线索,事不过夜,快处理、快核查、快回复。全力推进公安部督转线索和厅、市扫黑办重点线索核查攻坚,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核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全面梳理分析近年来侦破的涉黑恶犯罪案件、涉恶类常见9类案件、信访案件和110警情,进一步搜集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和人员,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最大限度地提升战果转化效率。
  二是做强侦查打击。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建设,紧密结合扫黑除恶“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形成发动、摸排、打击的一体化运作模式,全力磨快扫黑除恶的“利剑”。对于黑恶势力经常涉足和易于插手的行业领域,采取多种侦查手段,第一时间专案侦查,从中发现隐蔽较深的黑恶犯罪团伙。对那些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经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流痞人员,抽调骨干民警,纵向在时间上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排列,横向在空间上对其社会关系和日常交往进行掌控,保证团伙主要成员全部缉拿归案。
  三是做实追逃抓捕。依托技术侦控、视频侦查、秘密贴靠等措施手段,坚持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全面搜集、固定证据,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强化串并经营、扩线深挖,第一时间组织抓捕。对在逃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成立工作专班,逐人制定追逃方案,全力开展缉捕,确保尽快到案。坚持采取公开通缉、通告威慑、动员规劝等方式,敦促涉黑恶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对投案人员在法律界限内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形成带动效应。
  四是做精案件侦办。集中刑侦、情报、辖区派出所警力,准确掌握涉黑涉恶或霸痞人员的轨迹、交往、活动状况。对发现的涉黑涉恶常见九类案件,不论刑事还是治安案件,坚决做到一律受、立案,一律录入闭环系统,一律不得降格处理。对正在侦办的案件,按照打击效果最优、经营效果最好的原则,进一步突出信息精准掌控、线索精准核查和案件精准侦办,紧扣涉嫌罪名,认真细致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确保案件立了能抓、抓了能诉、诉了能判。为强化外部协同,健全完善了公检法等部门间的日常沟通协作机制,深入落实“大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中三长”(公安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小三长”(刑侦队长、公诉处长、刑事庭长)办案会商机制,做到紧密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分局查结涉黑恶线索32条,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2人,侦破涉恶案件5起,提请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5名,移诉涉恶案件1件5人4起。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增强进攻态势,提升打击合力,浓厚斗争氛围,打出更大战果,打出更大声势,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平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