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港华燃气公司收费高服务差的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施工逾期问题。 2017年全国范围内开展环保整治工作后,与燃气工程相关的各种设备、阀门、流量计、管件等设施的生产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材料供应严重紧张。港华燃气于2017年9月与三峰轮胎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安装合同》,之后又根据用气单位要求于12月对合同进行了变更,但由于材料短缺导致整个工程于2018年3月份完工,目前虽然已经投入使用,但仍与用气单位的预期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2、工程定价问题。 按照我区配套费政策,现申请接入供气管网的,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据实结算,港华燃气所出具的工程造价均是根据现场施工图,按照《山东省消耗量定额》编制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最终确定的。 3、天然气价格问题。 我区管道燃气企业不具备自主定价权利,其天然气销售价格严格按照区物价部门颁发的文件执行。 为提高服务水平,区住建局将继续督促管道燃气企业紧紧围绕区住建局“服务提升年”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服务能力,为服务对象服好务、办好事,并做好与材料供应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减少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材料短缺现象的发生,并缩短燃气工程施工时限,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燃气价格,保障燃气供应质量。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之勇 联系电话:8800801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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