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0-12370 发布单位: 文登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9-06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2-09-01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专家带徒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9-06 20: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修订依据

我区2012年出台并印发了《文登市专家带徒奖励办法》(文政发﹝2012﹞30号),该文件于2017年9月29日到期,现根据威海市《关于全面实施“导师带徒”工程促进青年人才尽快成长的意见》(威人组发〔20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文登英才计划的意见》(威文发〔2018〕4号),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威海市文登区专家带徒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目标任务

制定并贯彻执行《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优秀青年人才成长、脱颖而出,提升全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共八章19条,分总则、带徒专家和培养对象条件、确定培养对象、建立师徒关系、明确带徒内容、带徒奖励制度、考核管理、附则。专家带徒工作每3年组织一次,管理期为3年,除了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对总则等部分的文字进行修改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带徒专家范围。《办法》中提升了带徒专家层次,扩大了带徒专家范围。包括“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威海市文化名家等。

(二)培养对象范围。为了体现专家多带徒、带好徒的总体目标,扩大了培养对象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列为培养对象。1.品德优良,爱岗敬业,积极上进;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3.在职在岗,坚持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三)带徒奖励制度

1.经备案且在协议期内,对带徒成效比较突出的专家给予一定奖励。培养对象获评市级以上人才称号或奖项的;培养对象获得国家级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培养对象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威海市技能竞赛第一名,给予带徒专家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培养对象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奖励采取一事一议。

2. 同一培养对象年度内连续两次获得人才称号的,取得多项专利及发明奖项,在多项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按最高称号或荣誉奖项给予带徒专家奖励。

3. 同一专家有多名培养对象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取得国家级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在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奖励金额累加计算。

4. 带徒成绩突出的专家,可优先参评区级以上各类人才荣誉。

(四)考核管理

确定了专家带徒工作的管理期,确定了区人社局要不定期对带徒情况进行走访、检查和考核。明确了取消已签订带徒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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