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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解决师德师风问题,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文登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师德教育与引导 (一)内容 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规文件。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要当“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和做学生“四个引路人”(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市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良好师德师风氛围。 (二)措施 新教师入职培训。每年8月,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新教师培训,进行入职宣誓仪式,每位新任教师必须牢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才能上岗任职。 暑期师德学习周。每年8月下旬为师德集中学习周。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主题研讨会、专场报告会等形式,组织教师集中开展师德专题学习。 师德建设月。每年9月,要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文件,精选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辅导讲座、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法,增强教师遵规守纪意识。 师德教育活动。与学校其他工作优化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师德主题活动,通过读书感悟、榜样引领、爱心家访、主题学习、专业提升、评教自查等方式方法,让每一位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教师继续教育。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任务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记入教师培训学时,其中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10、20学时。 三、加强师德激励与宣传 (一)内容 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选优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师德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措施 加强师德表彰奖励。坚持以师德为先,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机制,选树师德典型,积聚教师队伍的正能量。区教育和体育局定期评选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各类先进。学校要组织“最美教师”等评比活动,每年6月和12月下旬,分别将一名“最美教师”的事迹材料报至政工科。 加强师德正面宣传。要将师德宣传作为重点,面向家长、面向学生、面向社会,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定期举办师德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充分利用教师节等契机,依托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 QQ群、微信、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文登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的认同感和美誉度。 实施教师关爱工程。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重视教师,关爱教师,形成尊师爱生的良好氛围。注重教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教师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减轻教师过重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 四、加强师德监督与检查 (一)内容 检查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对教师主要检查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提出的禁止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否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有否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社会热点问题行为的检查。一经发现,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二)措施 建立检查机制。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上半学年以学校自查为主,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抽查;下半学年,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全面检查。每年12月下旬,各学校将检查情况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要围绕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区教育和体育局将针对学校自查情况,分析汇总核实后,认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建立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由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社会广泛参与“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制度。每所学校要确定师德师风投诉受理处室、设立并公开师德举报电话、邮箱、师德师风意见箱等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要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成员等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结合“学校开放日”“家长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家长对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区教育和体育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监督。 建立通报制度。学校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的禁止行为进行自查,对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除进行处理外,每年6月、12月下旬分两次,填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通报表》(见附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备案。对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甚至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坚持有偿补课月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前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月报表》报政工科。 五、加强师德惩戒与处理 (一)内容 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违反师德的内容为:(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二)处理类别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约谈。 (三)措施 分类处理。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各学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的师德禁止行为的教师,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领导问责。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师德考核与保障 (一)内容 各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监管、考核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二)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学校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严格杜绝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并组织落实各项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包括学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等多个层面组成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7月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5天后存入教师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及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制定考核办法。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参与、组织有偿补课等社会特别关注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条款。考核采取教师个人述评、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考核。 严格队伍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区教育和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师,严禁聘用被其他学校因师德不合格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因校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师德师风实施方案,做好师德主题教育配当,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遵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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