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政字〔2019〕34号
  • 公文种类:批复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文件成文日期:2019-08-28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19-08-29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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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部分“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威文政字〔2019〕34号


龙山街道办事处、天福街道办事处、环山街道办事处、金山管委:

你单位《关于撤销“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文龙请字〔2019〕1号、文天福办发〔2019〕61号、文环办请〔2019〕21号、文金管发〔2019〕8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山街道办事处撤销11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西楼社区、大众社区并入大观园社区,泊子社区并入西凤凰台社区,生产社区并入生产里社区,七里水头社区、谢家庄社区、江家庄社区、河埠庄社区、柳林社区并入横山社区,三里河社区并入杏坛社区,西龙格社区并入迎仙桥社区。

二、同意天福街道办事处撤销9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香水庵社区、城北社区并入北山社区,城南社区并入棋山社区,凉水湾社区、峰南社区并入新城社区,七里河社区、十里头社区、松坡社区、东藕湾社区并入文昌社区。其余峰西社区、文山社区、北宫社区、大五里头社区、小五里头社区、河北社区、城东埠后社区等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待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再进行撤并。

三、同意环山街道办事处撤销12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城西社区并入锦城社区,五里顶社区、小嵛岭社区并入南山社区,马家庵社区并入秀山社区,汤南社区、宅库社区、西藕湾社区、麦疃后社区、西寨社区、河圈社区并入温泉社区,苏家河社区309国道以南部分并入南山社区,苏家河社区309国道以北部分并入书香社区,夼北社区文山西路以南部分并入温泉社区,夼北社区文山西路以北部分并入桃园社区。其余河南社区、宋家沟社区、西南庄社区、七里汤社区等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待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再进行撤并。

四、同意金山管委撤销18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林家泊社区、崖子头社区、单鲍产社区、柏果树社区、梁家沟社区并入金园社区,赵家产社区、止马岭社区、柳家庄社区、崖东头社区、杨家产社区、营西社区、杜家泊社区、漩夼社区并入金山社区,林家岭社区、九里水头社区、毕家疃社区、峰北社区、于家产社区并入银河社区。

五、“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并工作彻底完成前,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居民利益有保障,居民服务不断档。“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并工作彻底完成后,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免除,社会事务和日常服务工作由相应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接,集体资产管理及居民利益保障由所在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经济股份合作社任职的,继续在经济股份合作社工作,工资待遇由所在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未在经济股份合作社任职的,并愿意继续帮助处理“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并后续工作的原“四职”干部,继续享受原财政补贴至2019年12月31日。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履行法人职责,改由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原“村改居”社区居民所享受的各项惠民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享受各项惠民政策。

你单位要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已经核定的撤并方案完成撤并工作,将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人证书和印章统一收齐后,及时交送至印章制发机关,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管理服务,为居民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批复。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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