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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执法大队在区海洋发展局的领导下,以“工作落实攻坚年”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抓落实、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渔政执法监管、渔港监督和海域环境监察、船舶检验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果。 一、加大渔船管控力度,强化渔政管理。 1、全面清理取缔违规渔具。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19”和近海管理秩序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多次组织清网行动,主要对违规生产、经营和随船携带禁用渔具的,渔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禁用渔具或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标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连续开展违规渔具突击检查行动,对辖区网络电商和相关实体店(包括但不限于渔具店、渔需店等)全面保持常态化执法检查,坚决打掉制造、销售违禁渔具相关非法利益链条,确保我区渔业秩序稳定。海陆共出动执法人数2450人次,出动车辆667车次,检查渔港1200个次,出动执法船舶90艘次,航程3923海里,海陆共查获收缴违规渔具1160套,已销毁1085套;查获电商销售违规渔具案1起,罚款2000元;没收渔具商店库存禁用渔具“地笼”45个。查获携带小于国家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渔船8艘,罚款25万元。 2、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在巩固前期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对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严打严控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对涉渔非法船舶的清理取缔工作,形成“查港、查船、查人”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我们海上和陆地进行了多次不定时不定点的突击检查。今年已拆解海洋涉渔“三无”船舶7艘, 2019年新查获涉渔“三无”船舶2艘,按《山东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方案》规定已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3、清理整治外省籍渔船。为进一步加强海域扫黑除恶,防范霸海占海的“海霸”行为,规范海上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1个海上检查小组和3个陆地检查小组,在辖区内,采取巡航检查、港口、船厂检查和证件检查等方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重点时段、重点海域、重点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违法作业行为,查获外省籍渔船2艘,依法顶格进行处罚,维护辖区海域渔业生产秩序。 4、严格执法,扎实推进2019年伏季休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伏季休渔各项政策。召开了由涉渔镇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全区伏季休渔工作会,对2019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实处。下发《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立足职能,组织开展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相关工作。进入伏休期后,为加强伏季休渔渔船管控,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的基础上,我们坚持做好五项制度:一是严格每日点船制度。二是严格渔船包保责任制。三是渔船转港审批制度。四是强化联合检查制度。五是执行港口码头夜间值班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水产品交易市场、沿海农村集市、渔港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12000份《中国渔政亮剑2018涉渔违法十大案件》和行刑衔接宣传材料。伏季休渔期间,对我辖区2艘私自离港渔船违法行为通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未予以立案。 8月12日,在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统一指挥下,与支队一起联合对靖海湾站锚的渔船逐一登临检查,夜间2时,利用高潮对查获的8艘违规渔船统一扣押,依法进行处罚。 伏休期间海陆共检查2243人次,出动626车次,车程42495公里,检查渔港769个次,市场528个次,海上执法船检查47艘次,航程1587海里。查获伏休违规渔船26艘,其中没收1艘渔船8公斤违规渔获物,依法没收并用作饵料投放大海。
2、灯塔、航标情况。灯塔、航标定期维护保养,每季度对辖区内各渔业灯塔、航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3、渔港情况。渔港安全执法检查常态化,对渔港内消防设备配备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渔船进出港登记和加油登记情况。要求渔港做好渔港值班、渔船的防风、防火、防碰撞工作。 4、船员培训情况。船员培训2019年共接受培训机构开班申请5期,完成147名普通船员进行考试发证工作。渔业普通船员证书申请证书补发的12本、以旧换新换发11本、注销1本,机驾长证书以旧换新换发13本。 5、减船转产情况。加大报废拆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渔船报废拆解制度,严格对申请报废拆解的渔船,逐艘进行核对,保证拆解渔船船、证相符,并对渔船报废拆解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渔船报废拆解的合法化、规范化。2019年共监督拆解渔船37艘。 6、渔船登记管理。捕捞船:2019年共办理渔船过户登记14艘、新建渔船发放国籍、所有权证书6艘,换发国籍证书90艘、减船转产注销船舶登记13艘、补发国籍证书1艘,办理船舶登记抵押贷款4艘,解除船舶抵押贷款11艘。养殖船:2019年共办理换发国籍证书13艘、船名核准1艘。特殊渔船:换发登记证书7艘、补发证书3艘。 三、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加大海洋监察力度。 1、严格落实旬、月、季执法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总队、市支队旬巡查、报告制度的要求,定期对辖区内的海域、海岛、岸线进行执法巡查,确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并按时将巡查情况上报给威海支队。 2、开展2019年海岛专项执法行动。为保护我区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岛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强海岛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中国海监威海市支队《关于印发2019年海岛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2019年海岛专项执法检查,并按照上级要求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和执法总结。 3、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区3起未结案案件的销号工作。唐秋明超面积围海行政处罚案、威海万盈水产有限公司超面积围海行政处罚案、孙晓军超面积围海行政处罚案。 四、渔船报废拆解检验工作 按照《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淘汰旧船建造新船程序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拆解渔船拆解前、拆解中、拆解后的检验监督工作。严格做到:拆解前保证做到船证相符,并监督拆解渔船已经开始不可恢复的拆解;拆解中定期监督;拆解后及时检查确认,参与过程中留下相关录影、录像等资料。对完成拆解渔船,按要求为船舶所有人出具《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并留存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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