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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的背景及依据(一)社区基本情况天福街道办事处共管辖23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7个、“村改居”社区16个。这些社区沿用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一种是“村改居”社区管理模式,另一种是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村改居”社区的管辖范围一般是原村民,即只管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不管理因户籍制度改革在本社区购房落户的居民;即使是本社区独立开发的居民小区,也只是负责其物业服务。城市社区的管辖范围是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接管的居民、各系统和各单位的家属院及新建居民小区的居民。 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村改居”社区管理模式双轨并行,管理体制上存在弊端,客观上形成了管理和服务的“两张皮”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不同”:一是管理方式不同,城市社区实行精细化管理方式,“村改居”社区沿用村委会管理方式;二是运转经费不同,城市社区来源于社区办公经费,“村改居”社区来源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水平不同,城市社区由专职人员提供规范化服务,“村改居”社区由居委会干部凭经验进行服务。另外,还存在管辖范围交叉不清的情况,导致社会事务管理存在争议。这种“双轨并行”的管理模式,既不符合 “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不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强化社区治理形成体制机制障碍,在服务城市居民方面存在严重短板,制约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理顺城区社区管理体制,构建“大社区”、“大党委”的管理模式,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目标,让所有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2017年2月起,天福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协助配合下,拟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9个“村改居”社区撤销,并对撤销“村改居”社区方案进行了调研座谈听证,形成《关于撤销“村改居”社区并入城市社区调整方案》并进行了风险评估。 (二)决策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1993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 4、山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2〕22号) 5、《威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办发〔2013〕4号) 6、中共文登市委 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发〔2013〕5号) 7、《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农村新型社区“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3〕302 号) 8、《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威发〔2018〕39 号) 9、《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整的批复》(威文政字〔2018〕1号) 10、《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村改居”社区居民户籍调整到城市社区的批复》(威文政字〔2018〕2号) 二、决策实施过程和各方意见采纳情况本次《撤销“村改居”并入大社区实施方案》前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座谈、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听取了拟撤销社区代表的意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党政部门代表、文教工作者代表、城区市民代表进行了商讨,广泛征求了各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整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方案完善通过后,进行了风险评估,并上报区司法局对该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对社区管理的现状、城区社区调整的方案、“村改居”社区撤并的政策依据和具体流程进行了调研和宣传。 2019年4月11日,天福街道召开了12个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改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2019年4月11日至20日,城南、七里河、峰南、凉水湾、城北、香水庵、十里头、松坡、东藕湾等9个拟撤销社区分别召开了撤销“村改居”社区并入城市社区“两委”会和社区“两委”成员、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人、党员、居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威望的居民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2019年5月6日,在天福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天福办“村改居”社区撤并工作听证会。 2019年7月16日上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召开常委会通过了撤并方案,城南、七里河、峰南、凉水湾、城北、香水庵、十里头、松坡、东藕湾等9个“村改居”社区撤销并入大社区。 三、撤销9个“村改居”并入大社区方案执行效果评估 《方案》符合绝大多数居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解决好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有利于改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提升社区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1、促进均等共享。通过实施“村改居”社区撤并调整后,经过科学布局、均衡配置、优化整合和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推动城乡区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协调发展,提升了居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2、促进服务提升。9个“村改居”社区撤并后,实行“大社区”、“大党建”管理服务模式,服务半径缩短、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了完善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相应的志愿服务。 3、促进经济发展。9个“村改居”社区撤并调整后,将原“村改居”社区承担的日常管理服务职能逐步转移到新设立的城市社区,从实施效果看,有效减轻了原“村改居”社区在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经济负担,促进经济股份合作社正常运转,提升社区经济效益。 四、“村改居”社区并入大社区方案实施后效果 1、实现了城市社区布局规划调整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要求。 2、让所有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3、产权制度改革后村级组织管理方式实现了转变。产权制度改革后,原“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以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履行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职能,负责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不再负责日常事务;其日常事务由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中心承接,提供新的管理服务方式。 五、评估结论该方案实施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村改居”社区撤并调整后,服务半径缩短、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相应的志愿服务。二是完善了社区治理和村民自治制度,能够让社区居民享受到均等化服务。三是构建了“大社区”、“大党建”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天福街道办事处城南、七里河、峰南、凉水湾、城北、香水庵、十里头、松坡、东藕湾9个“村改居”社区撤并调整方案实施后没有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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