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20-0030006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发改发〔2020〕101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成文日期:2020-12-28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0-12-28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1-02-01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1-01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威文发改发〔2020〕101号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原山东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原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办法的通知》(威价发〔2018〕46号)等有关规定,以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为导向,以先进配气成本为标杆,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经区政府同意,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78元。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0日。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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