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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电费调价明白纸 一、调价政策依据 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电力市场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51号)、《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52号)文件,调整大工业目录电价、2020-2022年大工业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时段。 具体调价要点如下: 1. 下调大工业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 (1)大工业电价下降 本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及基本电费容(需)量电价保持不变,大工业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同步下调: 1-10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1.1分; 35-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1.5分; 110-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1.6分;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3分。 (2)电压等级电价级差加大 原大工业各电压等级电价级差均为1.5分,本次调价后,电压等级价差为: 1-10千伏与35-110千伏级差为每千瓦时1.9分; 35-110千伏与110-220千伏级差为每千瓦时1.6分; 110-220千伏与220千伏以上级差为每千瓦时2.9分。 附表1:新旧大工业目录电价对照表
(3)输配电价方面,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保持不变,大工业输配电价随之下调。 附表2:新旧大工业输配电价对照表
(4)解决电价倒挂问题 2019年7月1日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后,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两个电压等级出现一般工商业电价低于大工业电的情况(倒挂),本次大工业电价降价后,此问题解决。 附表3:大工业电价及一般工商业电价对照表
(5)公司大工业客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大工业客户1893户,售电量占总售电量比例为46.88%,预计受本次调价影响,2021年售电收入下降约7800万元(按照明年大工业售电量58亿千瓦时售电量测算)。 附表4:各单位大工业客户数量统计表
2. 调整工商业电价峰平谷时段 (1)调整情况 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参考2019年山东电网用电侧负荷曲线特点,本次调价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 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 调整后,全天中峰时段、谷时段均由原8小时加长为9小时,平时段由原8小时减少至6小时。 附表5:新旧峰谷时段对照表
(2)公司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情况 目前,公司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客户共有??户(按表计统计),电价执行前,全部工商业峰谷分时表计需完成时段调整工作。 附表6:各单位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客户数量
二、调价执行时间 1.新大工业目录及输配电价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 2.新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 原则上2021年1月1日起。对需要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客户,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全部现场调整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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