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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1 (七)申请材料……………………………………………………………………2 (八)办理时限………………………………………………………………2 (九)收费标准……………………………………………………………………2 (十)咨询服务……………………………………………………………………2 (十一)办理流程…………………………………………………………………3 二、法律救济 (一)投诉………………………………………………………………………3 (二)行政复议……………………………………………………………………3 三、有关说明 附件1………………………………………………………………………………4 附件2………………………………………………………………………………5 附件3………………………………………………………………………………12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编码:3710810102113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在文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医疗、住宿餐饮、宾馆酒店服务(床单消毒排水)、洗浴、洗车、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四)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 (五)办理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六)办理条件 申请排水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 (七)申请材料 申请排水许可,应当向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原件1份,纸质);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原件1份,纸质);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原件1份,纸质); 5、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原件1份,纸质);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原件1份,纸质); 7、排水许可现场勘察报告(原件1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资料时间)。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631—8474614 (十一)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二、法律救济 (一)投诉 投诉电话:0631—8989917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69号,联系电话:0631-8252948 行政诉讼: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甲1号,联系电话:0631-8476903 三、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排 水 户
填 表 日 期
申 请 类 别: 首次申请〔 〕变更申请〔 〕 延期申请〔 〕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 2、表格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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