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10-22 13: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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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5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6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7

1.提交方式……………………………………………………7

2.获取收件编号………………………………………………7

3.获取收件凭证………………………………………………7

(二)受理……………………………………………………8

1.材料补正……………………………………………………8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8

(三)办理进程查询…………………………………………9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9

(五)流程图…………………………………………………9

三、法律救济…………………………………………………9

(一)投诉……………………………………………………9

(二)行政复议………………………………………………10

四、表单填写………………………………………………11

(一)项目立项申请示范本…………………………………11

五、有关说明…………………………………………………11

 附件1…………………………………………………………12

 附件2…………………………………………………………13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编码:3710810100201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范围内,由区级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四)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73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规定了国家、省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规定了省级、市级、县(区)级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

(六)办理条件

申请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申请材料

申请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应当向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用地(用海)预审意见(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不需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需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选址意见书(不需出具选址意见书的情形除外,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6.节能审查或节能承诺;

7.信用承诺书。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631—8989170

电子邮箱:whwdtzk@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联系电话:0631—8989170。

②信函提交。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邮编:264400,联系电话:0631—8989170。

③网络提交。山东政务服务网(文登站点)网址: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1—8989170

网络查询网址:

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

查询步骤:

1.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

http://whwdzwfw.sd.gov.cn/wendeng/public/index/

2.在首页找到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模块,进入后,点击进度查询,可查询办理状态。

()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我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监督检察科负责对投资建设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0631—8989170

文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监督检察科0631—8989917

电子邮箱:dxmspdl@163.com

信箱: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邮编:264400

(二)行政复议

文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文山路30号,联系电话:0631—8453051


四、表单填写

(一)项目立项申申请范文本见附件2

(二)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见附件3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附件2

项目立项申申请范文本


××××有限公司文件

  

××请字〔2015〕1号


 

             关于××××建设项目的申请

 

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建设地点)我公司拟在上海路北、青岛路东建设××××项目 ;(占地平方米或亩)项目占地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

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核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申报单位(盖章)

20158月8

(注:此申请项目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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