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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3 (七)申请材料………………………………………………3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十一)办理流程…………………………………………5 二、法律救济………………………………………………5 (一)投诉……………………………………………………5 (二)行政复议………………………………………………5 三、有关说明…………………………………………………5 附件1…………………………………………………………6 附件2…………………………………………………………7 附件3…………………………………………………………14 附件4…………………………………………………………16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编码:3710810102131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在文登区行政区域内需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东区9号、11号、13号、15号)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2011年4月22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第17条:“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8条:“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的,应当出具相应的风载、荷载实验报告以及原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0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严禁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报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期限清理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掘。但因突发性地下管线故障,需要破路抢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办理条件 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资料齐全。 2.位于划定的城市市政界限范围内。 3.符合施工不影响或对城市基础设施影响不大。 (七)申请材料 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分为二类,一类是挖掘类,一类是建设(架设)类,应当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挖掘类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2.规划批准文件; 3.施工范围示意图; 4.管线单位确认表; 5.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架设)类 1.《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线杆,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申请表》; 2.关于XXXX管线、线杆建设的请示; 3.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并加盖资质印章的安全评估报告; 4.多角度施工现场彩色照片(A4)若干; 5.线杆或管线设计资料原件3份(①线杆、管线总平面图1:1000-2000带地形图,需详细标明管线路径走向及位置,道路具体名称、管线直径、开挖位置、宽度、长度;②线杆或管线沿道路分段设计平面图1:200,标明检查井及控制箱具体位置,离树木、苗木等的距离,堆土范围位置等技术信息;③施工围挡平面及立面图)。 6.道路挖掘工程平面图与断面图(1:50-100)。需详细标明关键部分管线开挖深度、宽度、标明与相邻路缘石、人行道、建筑物、构筑物距离、标明管线综合布置情况、标明检查井尺寸及与道路平面关系1份。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 (十)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631—8474633 (十一)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二、法律救济 (一)投诉 投诉电话:0631—8989917;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69号,联系电话:0631-8252948 行政诉讼: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甲1号,联系电话:0631-8476903 三、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附件2
挖掘施工方案要点一、工程概况内容:二、工期安排内容: 三、施工措施1.施工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3.垃圾清运措施 4.防治扬尘措施 5.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名字及联系方式 四、挖掘恢复1.人行道敷设完管道用石粉回填,分层水沉(每层30cm),上覆10cm砼,然后恢复面砖,破损面砖严禁使用。 2.沥青路面敷设完管道用石粉回填,分层水沉(每层30cm),上覆30cm以上砼,留5cm恢复沥青。 3.回填种植土宜选用土质疏松的地表土,土壤透水性好,土中不能有建筑垃圾、草根,厚度控制在 30cm。(其中已经未包含了沉降量) 4.种植土回填完成后的高控制在高于原地平面10cm 。 5.绿地种植土回填深度超过60CM时下层土壤应分层回填夯实,防止不均匀沉降。清除表层土的垃圾、石块和杂草。 五、保修期承诺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来操作施工,若在破挖恢复完毕后1年内出现问题,本单位负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管线单位确认表
城市道路绿地挖掘施工验收申请表
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线杆,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表 年 月 日
说明: 1、本申请表适用市政管线、线杆施工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现场踏勘结束,领导签字后,各相关单位复印留存。 2、涉及市政管线施工的,申请人还应一并提交以下资料: A、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加盖资质印章的设计资料,包括⑴管线1:1000总平面图,标明管线位置、埋深等信息;⑵各道路分段(区域)平面图,标明平面位置及现有设施苗木平面关系、管井位置; ⑶过路口大样平面图含管井位置(1:200~500);⑷道路横断面图(1:100)标明管线埋深、水平位置; B、施工现场原有地上地下设施资料(由城建档案馆在现场勘查时携带比对后提供给建设单位); C、压力管道、燃气管道等特殊管线,应一并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其它管线铺设时,如与燃气管道有交差和平行渐近的,也应一并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3、涉及路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建设的,需报路口平面图、广告牌基座占地平面图。 4、申请人自网上下载(或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本申请表,填写、盖章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5、自申请人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批和踏勘,同时,要在作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决定前,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争议的,窗口受理人通知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付款并领取相关证件。 附件3 城市道路绿地挖掘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现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如下: 一、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制定详细、合理、可行的挖掘施工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责任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地组织挖掘施工。 二、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严格履行挖掘审批手续,严禁私自破挖。施工现场携带《道路绿地挖掘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挖掘位置、面积、期限进行施工。若因气候、地质条件等影响需变更挖掘位置、面积、期限的,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三、保障地下设施安全。施工前向档案馆提取地下管线图,探明地下设施现状,制定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单位权属的管线等既有设施损坏的,及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及时通知产权(维护)单位进行修复,并承担一切责任,赔偿产权(维护)单位的一切损失。 四、加强施工现围场管理。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来操作施工,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科学的规范管理。(一)设置安全挡。施工前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并或得批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市政道路上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维护,围挡要外观统一美观,摆放整齐有序。围挡要悬挂、张贴或印刷醒目的警示标志、交通导向标识、施工告示及路障警示灯,提醒车辆和行人绕道而行,注意安全,最大限度地保证交通安全、道路通畅。围挡必须设置牢固,尤其是在春天和冬天风大的季节,围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避免围挡被风吹到砸伤行人和车辆。(二)避免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料、垃圾等必须日产日清,严禁长时间堆积,必须采取洒水或遮盖措施降尘。清运过程中如遇大风天气,必须采取洒水或遮盖措施。尤其是在春天气候干燥,风大且频繁的季节,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及时采取洒水或遮盖措施,坚决避免施工扬尘。挖掘施工完成后,要对路面进行全面清洗,确保路面整洁,维护良好的卫生和生活环境。(三)统一工人着装。佩戴安全装备,施工人员要统一穿着标明施工单位的工服,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必要的施工安全装备。(四)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私自更改施工方案。(五)严格回填标准。对于破损的路面、破损的植被绿地,必须严格按照回填标准采用石粉进行回填沉实,混凝土劣实,严禁原土回填。回填之前必须通知市政处、园林局,在市政处、园林局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回填标准后方可进行回填。 五、保证挖掘恢复质量。保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道路、绿地挖掘恢复任务。若在恢复完毕后1年内出现问题,本单位负全部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告知书
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人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 1.资料齐全。 2.位于划定的城市市政界限范围内。 3.施工不影响或对绿化景观影响不大。 三、获得许可后必须按照许可的内容要求从事相关活动。 四、申请人(单位)应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威海市文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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