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文登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威文发改发〔2021〕93号 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居民用气继续实施阶梯价格制度,阶梯价格的实施范围为文登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 (一)普通用户,按户年用气量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年用气量216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为年用气量216—336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为年用气量超过33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35元。 (二)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新通气的居民用户,通气当年按实际用气月数计算阶梯分档气量。 (三)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54立方米。 (四)价格调整前,预购买气量的磁卡表用户已购买的预付气量价格不再追溯。 (五)区财政对区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居民用气政策性亏损给予适度补贴。 二、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及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为每立方米3.25元。 三、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调价抄表的衔接工作和政策解释;定期向用户提供用气信息告知服务,指导提醒用户节约用气;普及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知识,落实安全巡检制度,保障居民安全用气。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文价工发〔2016〕5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