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1-14561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妇女联合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5-3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修改《威海市文登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31 16: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2005年,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我区对开发建设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制定了“凡8层以上建筑,其7层以上(含7层)部分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优惠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开发项目不断增加和普及,该免收条款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通知》第一条规定:“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因此,我区现行优惠政策已不能适应新发展理念,需要做出修改。

二、决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绿色低碳的新发展理念,加快精致城市建设,保障城市居住建筑高度与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相匹配。

四、重要举措

删除《威海市文登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三)房地产项目中建设8层以上的,其7层以上(含7层)部分免收”。

五、关键词解释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市政综合建设部分和专营设施配套建设部分。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张信智

联系电话:0631-8451995




相关政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