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代表发展共享单车的建议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31 09: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邵明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共享单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区委区政府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向您说明。

在文登区县级区域发展共享单车,不同于在一二线城市的发展,原因有三:一是文登区城区范围小,拥堵的区域、时长有限,且生活节奏较慢,相当部分市民习惯步行出门;二是城区公交系统经多年完善现已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同时有多项优惠甚至免费政策,公交出行成本极低;三是由于县级区域市场份额较小,有入驻意愿的共享单车公司实力不足,前期工作开展十分混乱,项目也因此终止。

综上,针对共享单车的发展,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现阶段我区暂不宜大力发展共享单车,但同时我局也会加大对该行业的关注力度,今后如若城市发展需要,必将会将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为城区合理规划谋求更多元的发展空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心。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531

 

 

联系人:王腾仪

联系电话:13869057227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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