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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入小学年龄要求。幼儿园升小学一年级年龄要求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控制班额招生。按小学每班不超过44人、初中每班不超过49人规模招生。 3.免试入学、自主选班。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全免试入学,各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新生。全面推行“自主选班”“阳光分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区教体局于2021年8月中旬完成各学校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入学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5.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学校需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教体局依据其办学条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文登区,在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前提下,可以在文登区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6.实行诚信入学报名。在招生过程中,虚假的报名信息不予受理,由此可能会影响到学生就读学校的划分。提供虚假证件或弄虚作假(含居住在个人固定住房,但提供其他跨区域租房合同)的学生监护人,将报区社会信用中心,给予降低个人信用得分处理。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7.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与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一致。除个人意愿外,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学,与文登本地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8.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家长可将相关佐证和申请材料交孩子所在的学校(园),报区教体局核实后给予照顾性安排。 9.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0.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信息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25 号)要求给予照顾安排。 11.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安置政策。对于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时,按照我区相关政策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就读学校。 12.落实诚信等级入学政策。根据《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诚信个人使用信用产品的实施办法》,父母双方信用等级均不低于A、且至少一方达到AAA级,其子女在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可跨区域自主择校。由适龄儿童和少年当前就读的小学和幼儿园统一组织上报,上报时间7月5日。 三、优化招生工作流程 13.优化报名程序。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入学报名实行电脑端网上填报方式,所有入学儿童少年均需在网上填报。招生期间,各学校(园)要安排两名专职人员负责家长网上填报工作的宣传、指导、答疑,对于填报有困难的家长,及时给予帮助指导。 四、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14.时间节点安排。网上模拟报名时间为6月7日9时至6月9日17时,报名结束后系统将关闭并清空模拟数据,模拟填报不代表正式填报,最终入学信息的录入以正式填报为准。网上正式填报时间为6月15日9时至6月17日17时,补录报名时间8月3日9时至8月4日17时,补录报名的信息不参加第一批分生。二次分生时,根据第一批分生后学校缺额情况,对补报信息进行补录。乡镇中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0日,无需进行网上填报,报名地点为各乡镇中小学,报名条件同城区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 8月中旬公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8月25日前完成招生入学通知发放,8月26日至27日,学生家长完成网上自主选班,9月1日开学。 五、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5.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7月1日前完成本区域内达到适龄儿童人数摸底。对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要做好登记和书面报告。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由学生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教体、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认为确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实行备案制,除此外所有适龄儿童,做到应入尽入。 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敦促其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拒不入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六、网上入学报名注意事项 16.熟知网上填报要求。学校(园)要指导适龄儿童和学生监护人网上入学报名工作,填报前学生原所在学校(园)要召开家长专题会议,布置有关要求。填报有困难的,由学生原所在的学校(园)老师帮助指导填报。网上报名时,每名学生只能提交一次信息,不可重复申请;学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一定要进行提交操作;要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和所提交照片清晰,以免影响学生就读学校的划分。 七、入学报名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17.适龄入学儿童(学生)确认所需资料: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离婚判决书)。 18.家庭住址确认所需资料:有个人住房的,提供不动产证明(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全额购房发票);监护人购买且实际居住的住房,但无不动产证明(无法提供房证、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提供房屋购买单据、合同,近两年居住费用单据(网络费、闭路费、燃气费、水电费、保险费等费用单据不少于三类,非村居和物业出具);威海市内户口租房的需正式租房合同;非威海市户口租房的需学生父母双方居住证(离婚的提供监护人一方即可)。 19.监护人工作证明:有个人住房的或文登城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乡镇进城务工的或文登外来务工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工作证明(务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三者之一即可)。 八、各学校招生工作职责 20.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招生意见,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相关证件查验和特殊情况走访调查工作;自招生之日起至秋季开学,要保持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每天安排值班人员接待家长的咨询,认真做好信息登记、宣传解释等工作,要确保招生工作稳妥顺利、公正公平,树立学校形象,维护教育声誉。 文登区教体局报名咨询电话:0631—846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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