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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 意见》的通知 威文工信字〔2021〕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金山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 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方向和标准 1.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对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政策。对当年缴纳地方级税收500万元以上且纳税前20名的企业,以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为基数,结合当年地方级税收增减幅度对企业高管进行奖励。冲击新目标行动后备库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含)至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20%(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对当年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选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3.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顺应产业升级趋势,支持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化设备(含自制设备及工业机器人自带系统),减少企业生产用工总量、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对当年采购智能化设备50万元以上的(以设备购置发票为准),按照认定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4.鼓励企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名单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5.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5G、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6.鼓励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对当年新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列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纳统年度给予2万元扶持;对纳统后次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扶持。企业因非经营性原因导致退库的,列入失信记录,追回已奖补资金。 7.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实缴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且不出现年度负增长,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管理规范、注重研发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成长型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不超过20万元。 8.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9.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组织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融资新模式进行融资,对确需银行贷款而又缺少有效抵押物的企业,协调采取担保公司担保、融资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工业企业使用担保贷款的,按实际产生的一年期担保费用的50%(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10.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1)已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以签订辅导协议之日的上一年度为基准年度,境内外上市企业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连续二个会计年度,期间当年形成的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区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基准年度增长部分的50%,于次年第一季度前补助给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2)因土地差价调账而增加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部分,按实际发生额实行等额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未按要求完成目标的,享受的补助资金予以退回。 三、附则 (一)本意见扶持政策,按照《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文财字〔2021〕12号)的规定申请、审批,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 (二)本文所涉及资金由获得补助的单位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对于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企业(个人)进行资金收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惩戒。 (三)实施期间,本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意见涉及的扶持资金与本区域内其他政策涉及的同类扶持资金不重复执行,按就高原则给予扶持。 (四)本意见由区工信局、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文自2021年7月7日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2021年以来,符合上述扶持标准的企业,按该意见执行。《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一、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当年缴纳地方级税收500万元以上且纳税前20名的企业缴纳地方级税收情况进行审核,按照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2%×(1±a%)进行测算,提出初步扶持意见。冲击新目标行动后备库企业营业收入增幅由区工信局根据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出具的营业收入核实证明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二、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服务型制造、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企业等公告文件和名单,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三、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 区工信局与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现场查看设备(含自制设备及工业机器人自带系统),对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和智能化制造系统性能是否符合面向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的机器装置,能否靠自身动力和控制能力以及具有视觉感知功能来实现各种功能等条件进行鉴定,对企业提供的当年购置生产性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四、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名单等认定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五、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 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单位的企业,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文件(公示、证书),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六、鼓励小微企业升规纳统 区工信局根据区统计局出具的当年纳统证明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纳统次年由区统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规模以上企业条件,通过审核后由区工信局提出纳统次年扶持意见。 七、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区工信局会区同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核,出具报告,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八、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 对获得CMMI评估认证的软件企业,区工信局根据评估认定证书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九、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核,出具报告,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十、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十一、附则 区工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进行汇总,报送至区财政局,并根据区财政局出具的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分管区长牵头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拨付企业扶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