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的通知 威文政办字〔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着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预案衔接。到2022年,完成全区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灾种全覆盖。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编修范围 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开展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机构改革后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应急预案;面临的风险和应急资源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截至2021年8月发布满三年未修订,或虽未超过三年,但存在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以及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问题需要调整的应急预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系,着力推进预案全覆盖 1.加快推进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总体应急预案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本地区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本级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 2.全面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要按照本行业、本系统有关规定,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开展前,相关部门要结合上位政策规定、相关突发事件损失危害情况、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发挥作用情况等,研究确定调整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责任分工详见附表,于2022年5月前完成。 3.及时开展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涉及本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本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的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12月前完成。 4.强化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镇街、企事业单位、村(居)应急预案,要结合本辖区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需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镇街预案修订可借鉴宋村镇预案修编经验。企事业单位、村(居)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突出现场处置办法。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部门(行业、领域)所属单位(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纳入本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基层单位应急预案修订与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 (二)面向实战,着力提高预案实用性 1.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要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变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 2.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重点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管控措施、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资源保障及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等,突出风险辨识、隐患处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清单等,体现区级层面应对行动。要根据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充分研判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发生瘫痪的极端情况,既要满足一般性应急救援任务需求,也要考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需要,科学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等。 3.部门应急预案重点围绕本部门应对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采取的具体措施。 4.镇级应急预案重点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收集报告、组织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内容,规范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的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5.基层单位(组织)应急预案重点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信息报告、预警响应行动、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实施方式等,体现自救互救和快速响应特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对于重点特殊岗位,要制作应急处置卡,完善AB岗、主副班等制度。 6.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根据预案内容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现场行动方案和操作手册。现场行动方案重点明确现场组织架构、指令传达与信息反馈、应急救援任务分工、应急救援工作区域划定、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体现务实高效特点。操作手册重点明确信息报告、处置程序、响应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通讯联络表、处置流程图等内容,体现简明易行特点。 (三)规范程序,着力提高预案编制质量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批、发布要按照以下规范程序进行: 1.总体应急预案。 (1)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修订,形成初稿;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3)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会签稿; (5)相关部门会签后,形成送审稿; (6)将送审稿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 (7)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 (1)牵头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形成初稿;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3)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会签稿; (5)相关部门会签后,形成送审稿; (6)将送审稿报区政府审批通过; (7)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部门应急预案。 (1)相关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形成初稿;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3)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4)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镇(街)应急预案。 (1)各镇(街)负责编制、修订镇(街)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形成初稿; (2)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3)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4)印发实施,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基层单位(组织)预案。 (1)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基层单位(组织)编制、修订,形成初稿; (2)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3)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4)印发实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按时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印发、报备、培训、演练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要全面识别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运用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将预案编修工作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三)强化协同联动。把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作为实战预演的过程,在全面征求预案所涉及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名义组织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情景模拟构建方式对预案草案内容进行推演,检验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响应启动、保障支援等工作程序和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坚持开门编制预案,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主动听取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提高预案的科学性。 (四)强化培训演练。应急预案印发后,编制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预案宣贯、编发培训材料、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应急处置相关成员单位及其管理人员、专业救援人员等进行培训。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风险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或者会同相邻的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应急准备、修订应急预案。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本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完善配套应急保障计划。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预案制修订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预案制修订工作,并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应急预案的管理。对于预案修编过程中有推诿拖延、落实不力等,区政府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列入工作考核。 附件: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责任区分一览表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责任区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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