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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忠委员: 您的提案很全面,提出的建议也十分专业。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全链条管控措施,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现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全链条监管方面。2020年12月,我区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区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5个部门为区食药安办副主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区食药安办副主任。为进一步细化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设立学校食堂、打击违法犯罪、源头治理、风险监测与评估、单位食堂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分别由区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牵头承担相关工作任务。2021年,区食药安委将持续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方式,组织做好全链条食品安全管控。 (二)监督抽检方面。文登区常住人口54万人,全区2020年组织抽检3261批次,达到千人6批次,超过省级标准3份/千人的标准。针对农药兽药残留抽检987批次,达到千人1.83批次,超过省级标准1.5份/千人。目前,我区监督抽检所有数据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网站随时查询企业抽检信息。为避免重复抽检,2021年起,我局将改变以前委托多家检测机构抽检的形式,将所有抽检任务委托同一机构采样,提高采样覆盖面。利用好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系统,通过系统设置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季度内抽检上限,防止同一企业短时间内多次抽检。 (三)快速检测方面。目前,我区采取招标第三方模式对城区批发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每日检测量在200批次左右,年检测量不少于6.8万批次,对快检不合格的及时退市下架销毁。天福市场及河南水产市场设快检室,其中天福批发市场每日要求批批快检,而通过调查农贸市场蔬菜基本均在天福批发市场采购,农贸市场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市场快检室也对公众开放。大型商超中利群、大润发、家家悦宋村生鲜配送均配备了快检室,对采购的农产品进行快检并公示检测结果。此外,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所均配备快检设备,免费为群众检测。市场监管局还不定期开展快检进集市、社区以及你送我检活动,免费为群众检测,也呼吁广大消费者踊跃参加。 (四)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方面。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生产企业实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企业追溯系统培训、企业自查和抽查考试培训、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2020年度累计开展相关培训13次,培训人数超过800人次。组织发酵面制品、酒类、速冻及水产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等行业开展了4次“对标提升”现场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为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水平,2021年也将继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用聘请专家、监管人员现场培训等形式,开展符合企业意愿的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水平。 (五)落实举报奖励方面。2017年12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举报奖励资金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预算,并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按涉案货值金额、罚没款数值、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划定不同的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类别食品,且已对公众身体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故意掺假造价售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情况,奖励不得低于30万。2018年以来,我区已对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18人发放了奖励。目前,该办法仍有效,我局也将持续按照办法规定的数额、程序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在部分领域、部分环节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知识水平有限,不重视经营环境卫生,不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食品安全隐患仍然较多;集贸市场、便民市场等场所食品摊点流动性较大,“三防”设施普遍缺乏;部分餐饮单位也存在清洗消毒不到位,后厨卫生差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行动,指导企业建立“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的三标管理制度,开展危害识别、危害评估,优先解决风险最高的危害点。 (二)强化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持续推进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行动,压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和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食品供货商源头监管,督促落实“一票通”追溯要求,利用好“回头看”工作机制,突出案件查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食品供货商依法处置,切实解决食品供货商“不开票”“开票不规范”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整体环境整治和操作规范整治行动,从基础做起,扎实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6 月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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