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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任务。近年来,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标准化引领、信息化支撑、差异化应用”的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列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市场监管信用治理体系。“以信用为抓手、以服务促监管”的做法被省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列为标杆案例。信用管理服务标准化项目先后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登区作为全省唯一区县上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 一、实施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机构整合后,市场监管涉及权责事项由300余项倍增至近800项,基层监管面临着人力、能力“双不足”的问题。对此,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融合、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并列入了2019年全省标准化试点项目。成立了试点项目专班,组织精干力量合力攻坚,以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为主线,以监管法规、执法流程为基础,对所有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整合,并结合实际反复研讨,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制定完成了《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标准体系》。体系涵盖了各类监督检查业务标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评价等各个领域,共有116项子标准。2019年12月,《标准体系》以当年所有申报项目的最高分,成功通过了省专家组的验收。《标准体系》把每项监管事项、每道监管流程,都做成了一个个简洁实用的“模板”,不仅做到一个监管事项“一张表”,而且每一个监管对象的监管事项也力争做到“一表呈现”。这样,基层监管人员即使不熟悉相关业务,也能通过一页页“模板”很快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有力推动了队伍与业务的快速融合,基层监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实施执法检查信息化,监管“速度”不断提高信息化是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方向和重要支撑,把标准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则会进一步放大监管效能。2020年7月,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实施“两化”融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信息化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原有食药智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研发出一套涵盖市场(信用)、价格、工业产品、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网络交易等监管领域,移动执法终端与电脑平台相结合的线上监管系统,于2021年1月正式开始运行。 新系统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功能完善。系统设置了登记信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案件办理、风险防控、信用信息、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系统管理等10个模块,集合了市场监管的主要业务。二是操作便捷。系统通过移动终端实现法律文书现场制作、现场打印、现场送达,并能够现场取证拍照上传,有效解决了过去在办公场所和监管场所之间数次往返及手工制作文书既费时费力又容易出错等问题。三是数据精准。监管数据通过软件自动分析,检查内容与检查记录自动关联,报表自动生成,结果自动上传、自动公示,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随着各项监管数据的变化而自动调整,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中,始终反映最新状态的风险和信用状况。 三、实施监管措施差异化,监管“准度”全面提升 在加强监管信息数据归集和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分类的基础上,文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信用”模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提升监管精准度。 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中,实施差异化抽查。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非请勿扰”“无事不扰”;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企业,每年除进行随机检查外,不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随机抽查的具体比例规定:中低风险普通企业一般为5%-10%;连续两个年度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为20%;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投资咨询类企业为100%。并且,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0年,通过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21次,抽查市场主体678户。 二是在重点领域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标注,分级分类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对中高风险的企业逐级加大覆盖频次和检查力度,增强了问题发现的靶向性。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公开曝光,并对涉及行刑衔接、处罚到人的案件一并纳入平台后处置流程,确保重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在执法办案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规范》,将首次的、轻微的、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32种违法情形纳入可以免罚范畴;将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全面应用于减罚、免罚的情节考量,对于信用风险等级低、首次违法的,优先采取提醒、指导、教育、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对于信用风险等级高、违法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不适用免罚、减罚范畴。2020年,共对37起违法违规举报线索不予立案、31起案件免于处罚、47起案件减轻处罚。 四是在动态监管中,实施信用约束管理。制定了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方案,建立起惩戒发起、名单确认、信息推送、执行反馈、形成案例、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统计分析的惩戒闭环。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10名业户因私自复工、未履行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措施等,被给予信用扣分或降级处理。在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中,对11家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并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建立信用约束管理机制以来,已发布信用“黑名单”信息745条,通过信息共享,对877家失信主体进行了联合惩戒。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186户纠错的企业,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10户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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