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22-0030002
  • 文件发文字号:​威文发改发〔2022〕8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文件成文日期:2022-01-26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2-01-26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22-01-27
  • 文件状态:废止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1-01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关于开征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威文发改发〔2022〕8号


威海金滩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推动化工产业园区生态、低碳健康发展,保障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原则,依据成本测算结果,参照国内其它市标准,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现对园区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通知如下:

实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达标排放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按基准值收取。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化工污水处理费为18.80元/m3,染整污水处理费为5.5元/m3,一般工业污水处理费为3.5元/m3。

1.工业企业多因子收费标准

2.对个别水质复杂的园区企业,园区污水处理组织有权实行一事一议,实行协议收费。

3.园区污水处理费自2022年1月27日起开始征收,试行期一年,期满后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制定正式执行标准(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的污水处理费,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3〕27号),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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