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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扑杀的猪牛羊禽马; (三)补贴标准:猪,800元/头(非洲猪瘟扑杀标准1200元/头);奶牛、种牛,6000元/头;肉牛、役用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只;马12000元/匹;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发生动物疫情后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疫情,采集样品送检,确诊为重大动物疫情后立即扑杀,养殖场户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县级财政支付; (五)申请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制扑杀材料 (六)咨询电话: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0631-8805359; (七)受理单位: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八)办理时限:按审核要求于本年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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