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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纳入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您对2023年度新的慢特病政策了解么?注意,小编给你划重点啦...... 1.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及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慢特病、特定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医疗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各自主选择1家,其中患有精神类、传染类慢特病的还可另选择1家专业医疗机构。 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年内不予变更,下一年度需变更的,应于每年12月到拟选的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不变更的,自动延续。 2、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应持医疗保障凭证及近期病历资料等规定材料到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如何享受? 办理流程: 新申请:患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与申请病种相关资料(复印住院病历或有关检查、门诊病历等材料)到→办理门诊慢特病相关科室→医院指定的医生审核符合慢特病办理条件给开具门诊慢特病申请表→携带2023年慢特病申请表+相关病历资料→最后到医保办办理备案手续。 续申请:携带2022年开药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病历+相关科室开具慢特病申请表→用药处方不变将慢特病申请表送到医院医保科即可。(流程细则以医院为准) (1)申办材料。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凡提供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近3个月的检查、化验结果的,不再重复检查、化验。 (2)办理流程。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随时提交门诊慢性病申办材料,慢性病确认医院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审核确认后,属于慢性病的,由医院医保部门上传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3)办理时限。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审核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自办结后次日享受待遇。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类病种备案和居民“两病”备案以及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备案时,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审核办结,符合条件的次日享受待遇。 门诊慢特病申请、就医、报销全部在选定的医院进行。 <咨询电话:3793537 8473379> 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备案后,一个年度内未发生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或发生的医药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的,暂停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3.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和参保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执行限额管理。门诊慢特病待遇中的年度支付限额怎样计算? 其年度支付限额统一按本人实际备案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年度费用标准计算。 参保人员备案两个及以上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的计算办法是:以备案病种中年度费用标准最高的病种为基数(最多不超过3个病种),按年度支付限额=第一病种年度费用标准+第二病种年度费用标准的50%+第三病种年度费用标准的40%之和确定。年度支付限额可在不同病种间调剂使用。 其中儿童脑瘫、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内障等病种待遇按原政策执行。年度内新纳入职工门诊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范围的参保人员以及变更参保类型的参保人员,年度支付限额按年度剩余月数核定。 已纳入职工门诊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范围的参保人员,年度内新申请认定的职工慢特病病种或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依照申请时间顺序,按年度剩余月数核定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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