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旅游】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9 10: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

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威文旅发〔2022〕22号


        为提振文旅消费,加快文旅企业自疫情中恢复,推动全市文旅产业发展,拟举办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一、活动基本信息

活动名称:第六届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活动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9月30日。如消费券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将随之自动结束。

主办单位:威海市委宣传部、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威海市总工会、共青团威海市委员会、威海市妇女联合会、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威海市文化产业协会

二、活动框架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以下简称消费季)是政府主导开展的惠民活动,通过为市民消费者提供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文旅产品,为企业提供降价补贴,激活威海文旅消费,促进产业壮大。

消费季主要通过发放消费券实现,活动期间,将在指定线上平台发放消费券,消费者注册领券后,到参与活动的企业中消费,即可享受特价优惠,优惠的部分则由政府补贴给企业。消费者享受特价,企业在特价促销引流的同时,不因特价损失利润。为了增加引流效果,企业也可以在平台发放本企业的消费券,或直接进行适当降价,配合消费券优惠,形成更强的价格优势,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

(一)平台建设

本届消费季依托威海市文旅消费大数据平台开展。

(二)企业标准

1.主营业务范围

(1)A级旅游景区,以及其他景点、采摘园、游乐园、海洋馆等各种观光游乐类;

(2)锡镶、剪纸等传统手工艺品;

(3)各类文创产品;

(4)剧本杀、非遗体验等文化艺术体验;

(5)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文具、乐器、玩具等文化用品;

(6)影剧放映和表演;

(7)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定的各类旅游示范基地,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大型文旅展会的企业等。

重点面向A级景区、旅游景点、乡村旅游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发动工作,鼓励景区景点参与消费季活动。

艺术培训、学科培训、技术培训、体育培训等各类培训企业不纳入本届消费季范围。非遗培训项目可参与消费季活动。

定向券活动中涉及其他类型文旅企业的,定向券活动方案经市消费季组委会审核通过后,以具体活动方案为准。

2.申报条件

(1)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手续齐备。

(2)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妥善留存商品进出单据、账册等有关财务凭证,保证所提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3)在威海市区域内拥有实体店,具备规定规格的pos机以支持线下支付。

(4)涉及图书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图书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涉及保健品类商品的企业须有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近一年内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或证明复印件等。

(5)保证操作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参加消费季活动组织的相关培训,配合开展消费季宣传营销和优惠活动。出现财务管理不健全、服务人员不配合消费季活动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三)商品标准

1.征集范围

旅游门票、项目;传统手工艺品;文创产品;文化艺术体验;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文具、乐器、玩具等文化用品;影剧放映和表演等。

本届消费季不纳入艺术培训、学科培训、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课程产品,网络培训、网络课程等商品视同培训类产品,不纳入消费季范畴。

2.平台上线商品要求

(1)平台上传商品价格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2)企业上传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本店线下售卖的价格。活动期间平台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出现问题的企业应在1天内在平台下架商品或修改商品价格至合适区间,拒绝修改的企业将不能继续参加消费季活动。

(3)鼓励文旅企业利用消费季机会开展营销,发放企业优惠券并与市级优惠券合并使用,形成价格竞争优势。

(四)申报流程

1.市文旅局下发申报通知并在官网公示。

2.所有参与企业均需准备申报材料,包括:

(1)填好的参与企业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将随申报通知一起下发);

(2)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食品企业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保健品类企业提供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图书类企业提供图书经营许可证。

(4)获奖旅游商品应提供获奖证书、奖牌、公布文件等的照片或截图。省级以上非遗项目应注明。

(5)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大型文旅展会的企业,应提供能证明参加的资料,如照片、新闻等。

3.企业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属区市文旅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各区市联系邮箱将随申报通知一起下发)。初审通过后,区市将申报材料报市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企业取得参与活动资格。

4.平台运营商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按照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组织现场签约。企业需在企业申请书、平台签约材料等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完成申请流程。申请书将由威海市民卡公司汇总后,由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存档。

5.签约企业可在平台开设店铺、上传商品,享受消费券优惠。

第一批企业和产品征集后,采取随进随签约的形式,7月30日停止征集。银联在15日内完成首批企业签约上线。如省银联审核出现瓶颈,应采取支付宝、微信先行的方式放行上线,确保企业上线时间不拖长。

(五)消费补贴

1.消费补贴主要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可视活动开展情况增加抽奖、积分等形式,总计发放270万元。

2.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在各种促消费主题活动中发放的定向券,包括5种面额,分别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可视活动需要和开展情况增加特定面额或特定形式消费券。

3.消费者领券后14日内未用的,消费券将作废并流回券池重新发放。如数量充足,消费券将于9月30日停止发放,9月30日后接14天的消化期,供9月19日之后领券、9月30日前仍未用券的消费者使用手中的消费券,消化期不再新发消费券。

4.如消费券提前使用完毕,消费季活动将随之自动结束。如主题活动效果较好,定向券提前耗尽,也可视情况酌情追加。主题活动结束后,剩余定向券资金流回券池重新分配。

(六)审计核销

计划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在消费季活动整体结束后通知企业核对交易,形成整体审计报告,并发放补贴。

三、活动营销

拟邀请威海市总工会、共青团威海市委员会、威海市妇女联合会、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展倡议活动和视频宣传,协同开展消费季宣传营销活动。

1.请威海市总工会向工会会员发出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2.请共青团威海市委员会向共青团员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3.请威海市妇女联合会向妇女儿童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4.请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向信用威海注册用户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5.请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医护人员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6.请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退役军人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7.请宣传部文明办向志愿者发出消费季参与倡议书,邀请其体验消费季活动。

8.请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围绕优惠力度大、产品优质的消费季活动,利用抖音、公益广告等渠道开展宣传。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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