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18: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各区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相关部门:

现将《威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  海  市  民  政  局

威  海  市  财  政  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


威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 造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造对象

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 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

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 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 纳入拆迁规划。各地要统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工作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衔接,同时符合以上 两类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其自主选择其中一类申请实施,不得重复 实施;已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目标任务

2022— 2025年,在全市范围为29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在综合考虑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家庭数量等因素基础 上,确定各区市任务数量(见附件1)。各区市要坚持需求导向,切 实摸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和人员底数,将改造 任务细化分解;要分步推进实施,科学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2022 年重点面向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家庭实施改造,原则上各区市每年应当完成当地改造总任务的 25%;要分清轻重缓急,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确定实施先后顺序,优先满足最急迫的适老化改造需求。

三、改造内容

各区市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以“室内行走便   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  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   方案,综合考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居基础状况、实际需求及城乡地   域差别等因素,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按照“一户一策” 原则,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各区市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信息化、  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相结合,与   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相结合,研究丰富本地区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具体改造费用标准,由各区市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确定。

四、改造程序

各区市民政部门要严格改造程序,规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申请审核。 有改造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向村 (居)委会提出改造申请,镇(街道)初审后统一报区市民政部门。 区市民政部门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人员类型、房屋产权等进行审核认定,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和改造任务,确定申请对象改造资格。

(二)确定实施机构。 区市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两机构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者具有关联关系。

(三)评估设计。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 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适老化改 造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实行一户一策,依据评估结果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等内容,坚决防止改造内容“一刀切”。

(四)改造实施。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制定的改造方案, 经区市民政部门审批后,按标准实施适老化改造,并及时反馈改造  进展,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改造服务机构要留存完整的 改造信息,适老化改造部位、新添置设施设备均要保留清晰的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五)施工监管。 区市民政部门要加强施工监管,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六)竣工验收。 改造完成后,专业验收机构要及时进行竣工 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未通过验收的,区市民政部门要 责成改造服务机构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

(七)资料归档。 竣工验收后,改造服务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 要及时将改造资料移交区市民政部门。区市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 整理相关资料,据实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档案》(见附件2),建立完整的一户一档改造档案,留存备查。

(八)绩效评价。区市民政部门要及时对每户改造情况提出 评价意见,记入改造档案;并对当年度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绩效评价。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 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 化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作用,主动发现和告知符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协助做 好改造申请、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工作推 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残 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 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 绩效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民政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各级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提出的明确任务,地方人民政府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党 工委)政府(管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 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民生实事项目。各区市要落实 投入责任,根据任务量分年度安排改造资金,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市级统筹相关资金对各区市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社  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组织实施。 各区市民政部门要结合市级要求和本 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组织 实施。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 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跟进指导解决;要加强全过 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对项目进度慢、改 造质量差的改造服务机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惩 戒,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

(四)深化宣传引导。 各区市要大力宣传家庭适老化改造的 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加强 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的 认同度,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为家庭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区市要及时报送适老化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市级将择优宣传报道,并向省级推荐。

各区市民政部门于2022年9月1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本 区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1月 20日前报送当年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 按一定比例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附件:1.威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档案


附件1 威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docx

附件2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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