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228563P/2022-0874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8-08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在全区推广“调解+信用”工作模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8 10: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字号:[ ]


一、 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更好发挥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推广调解+信用工作模式

二、决策依据

《文登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三、出台目的

把信用植入调解工作中,在自治、法治、德治基础上将信治融入其中,推进融合共治

四、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信用调解工作架构

3个街道办事处及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已成立信调委工作站的基础上,在其余11个镇全部设立信调委工作站,悬挂威海市文登区信调委XX镇工作站标牌,在区信调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负责信用调解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在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确定一名信调委联络员,负责信用调解有关工作的日常联系。

(二)推广运用四步工作法

各调委会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将信用手段贯穿其中,广泛运用四步工作法。第一步,信用提示。双方当事人就陈述事实、提交的案件证据等真实情况签订信用承诺书(见附件),生成信用效力,对于虚假提供案件证据、隐瞒关键事实、虚假调解等不诚信行为的,提请区社会信用中心按失信处理。第二步,信用警示。对初步调查发现有明显失信行为的当事方,相关调解员向其告知失信风险及后果,软性提示及时履行义务,引导其积极配合参与调查取证及调解。第三步,信用公示。对明显失信拒不解决问题、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的失信方,将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区社会信用中心,列入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文登网站对外公示。第四步,失信惩戒。对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拒不履行的失信企业或个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仍不执行的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实行联合惩戒。

(三)加强信用调解对接联动

1.加强信用调与行业调联动。区信调委积极与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对接联动,行专调委会可将一些重点难点案件委托给信调委调解,也可邀请信调委的调解员参与共同调解,合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2. 加强区级调与镇级调联动。区信调委指导镇街工作站推广运用信用手段开展纠纷调解,镇街调解不成的或涉及复杂疑难案件的,直接委托区信调委进行调解。对村(社区)调委会上报的疑难复杂案件,也可由镇街委托信调委调解。

3. 加强线下调与线上调联动。推广使用文登信易调微信小程序,指导群众通过信易调小程序自主申报案件,提交调解申请,上传相关证据,工作人员线上受理群众的调解申请,安排调解员通过网络或电话直接与当事人沟通,对疑难复杂案情派员上门调查了解、开展调解。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张琳瑜 联系电话:0631-825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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