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2022-07520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9-15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7-09-13 文号:
文字解读|《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5 11: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2016年月20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总见》明确指出,要允分发挥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加大力度培育新的增长点,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集聚放大作用,引导民间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针对我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区财政局拟定了《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起草过程中,结合了《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成果,并且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政府引导基金有较强的政策导向,致力于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区内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早期企业解决好项目缺资金等难题。

 

三、出台目的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指挥棒”作用,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优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完善我区产业链结构,实现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办法》分8章,共6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起草的依据、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资金来源、投资方式及投资原则。

第二章为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及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在引导基金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章为投资原则。主要明确了引导基金重点投资领域、引导基金参股各类子基金出资比例、子基金注册地、子基金投资文登区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子基金存续期和基金投资模式。

第四章为投资决策。主要明确了子基金设立的申请人及管理人的条件、设立子基金申请出资的程序、子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制定。

第五章为收益分配。主要明确了引导基金退出途径、投资收益的上缴、子基金管理费比例、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及社会资本的让利。

第六章为风险控制。规定了托管银行的条件,对引导基金和子基金禁止从事业务范围进行了列举,明确了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监管、暂停出资条件、子基金管理机构重组或更换情形、引导基金退出情形和基金终止运营清算情形。

第七章为考核监督。主要明确了绩效考核制度、追责免责机制、子基金排名考核和投资进度考核、约谈制度。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五、关键词解释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债权、股债结合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股权投资: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六、政策解读人

文登区财政局 工贸科 宫婷婷 0631-88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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