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9 08: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威海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依法执业水平,严厉打击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行为,探索建立联合整治医疗服务乱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特别是开展医疗美容、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口腔等科目的医疗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1.依法持证情况:持续推进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强化医疗机构法治培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执业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医师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等。

2.机构执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务人员、诊疗活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如免疫细胞治疗等)、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机构空挂科目行为。

3.执业行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技术、手术开展情况、知情告知义务履行情况、病历、处方、医学证明文件开具情况等。是否存在非法开展器官、组织移植、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

4.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执业许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严肃查处违规执业、非医师行医行为。

5.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6.开展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举报查处相结合,保持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3年4月)

结合文登区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对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自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3年5月-2023年9月)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开展医疗市场监督巡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10月)

汇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资料,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要在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件查办力度,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要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搞好行刑衔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检察机关备案。要坚持标本兼治,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结合的原则,立足实际,着眼长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