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07 14: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3〕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我区普通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9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20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21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形式。

道德与法治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英语听说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生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试均不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考查科目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命题,并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具体如下:

考试时间

科目

原始分值

6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语文

120分

下午

14:00—15:30

物理

90分

16:10—17:10

道德与法治

70分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120分

下午

14:00—15:30

英语

笔试80分;

听说考试20分(另行组织考试)

16:10—17:30

化学

70分

6月15日

上午

9:00—10:00

历史

70分

10:40—11:40

生物学

70分

下午

14:30—15:30

地理

70分

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3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考试、英语听说考试5月底前完成。

考查科目5月20日前完成,考查工作方案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制订,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查,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考查结果5月31日前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五)试卷评阅。

全区(含南海新区)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区教体局领导下进行。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考生评卷工作,做好评卷设备的检测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和评卷质量进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数据统计等工作。6月20日前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1日公布成绩。

(六)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呈现;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道德与法治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下同)。

2019级(初四)学生体育与健康成绩以满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上一年的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2020级(初三)学生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用分数表达,与下一年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后,用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进行,4月24日前各学校将初四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上报备案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编制。

按照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规划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普通高中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考试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需达到C等及以上,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及以上,达到B等及以上的科目中至少含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1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需达到C等及以上。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为D等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2.招生区域。(1)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一中、新一中招生区域为城区初中、天福山中学、米山中学、葛家中学、界石中学、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南海高中招生区域为高村中学、张家产中学、侯家中学、泽库中学、宋村中学、泽头中学、南海新区实验中学、南海新区天立学校。(2)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对于各公办普通高中均设置的专业,上述一中、新一中招生区域的学生,除可报考一中、新一中外,也可报考南海高中;南海高中招生区域的学生只限报考南海高中。对于各公办普通高中单独设置的专业,不区分招生区域,城乡各初中学校学生均可按招生计划设置报考相应学校。(3)威海紫光实验学校。招生区域为威海市域内,其中,文登区内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

3.录取办法。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不低于普通生招生计划的85%,普通生文化成绩不低于分数线下20分。指标生分配原则,以初四学业考试报名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进行分配。(1)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根据中考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平行分考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考生可选报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二者之一,不得兼报。分数线上考生选报民办普通高中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造成的缺额,按中考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录取学校,按上述招生区域进行,其中,一中、新一中的录取去向,按中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每名考生的分生位次(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单科分数确定,若5个单科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号降序确定),分生时按分生位次奇偶数确定录取学校,一中、新一中两所普通高中奇偶数情况由校长现场抽签决定。分生时,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家长等代表全程监督并录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详见《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附件2)。(3)威海紫光实验学校。自主制订招生录取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4.有关要求。各普通高中、区招生考试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政策,不得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得招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未参加我区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7月1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三)特殊考生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参照有关政策执行,提交侨务部门或台港澳部门的有效证明,享受文化成绩加10分录取的政策。

2.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享受按分数线降分一定比例录取的政策。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同等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相关资格条件按其父母服现役期间相应经历予以认定。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增加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加分或降分只适用于文化成绩,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考虑。

5.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本人意愿安排高中学校就读:

(1)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2)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直系亲属;

(3)肢体或听视三级及以上的残疾考生(提供残疾证明);

(4)双(多)胞胎考生(提供出生证明,按其中的高分考生录取学校安排);

(5)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持续治疗的考生(提供病例、住院证明、治疗费用单据、医院鉴定等材料,需经由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入学工作鉴定委员会鉴定通过)。

各学校要加强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5月3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复查备案。

四、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综合教育科(职业教育)、体育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科室及区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考试的组织、成绩汇总和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考试情况分析、答题卡扫描、评卷工作,负责考查科目方案的制订、考查科目的命题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的评定,负责科技创新、音乐、美术、软笔书法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的制订及专业测试执行情况的监督,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监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综合教育科(职业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执行,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科负责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的制订及专业测试执行情况的监督,参与体育特长生录取工作,监督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机关党委负责全程监督并协调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参与监督;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将初中学业考试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协调落实考试相关费用;各学校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服务等工作。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学校要在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无论是过程性还是终结性评价都必须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认真选派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要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要认真总结考试和录取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1.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3.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个人表

4.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汇总表

5.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初四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表

6.威海市文登区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健康承诺书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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