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沐浴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24 08: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沐浴场所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体系,规范沐浴场所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沐浴卫生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我局决定自2023年6月至9月对全区沐浴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区沐浴场所经营单位。

二、检查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严格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GB37489.4-2019)为标准。

三、检查内容

督促沐浴场所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净化消毒等设施设备,认真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各项记录。重点检查各沐浴场所证照管理;公共用品用具采购、消毒、储藏情况,消毒产品索证及使用记录;加强浴池水质监测,池水更换和消毒设施等运转;是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检查。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23年6月起,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培训阶段(2023年6月18日前)

组织召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培训会,由经验丰富的卫生监督员围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沐浴场所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方案》等卫生标准进行集中宣讲,进一步强化卫生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6月21日前)

各沐浴场所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细致查找使用管理维护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自行组织检测检查,重点对是否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各项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消毒、储藏情况,消毒产品索证及使用记录;是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3年8月30日前)

自2023年6月24日起,将组织人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和有关标准,组织对沐浴场所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

重点对监督检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前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户验收,确保在9月底前,推动全体沐浴场所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

五、具体要求

开展沐浴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督是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认清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沐浴场所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筹划落实计划,敲定时间点,划定“责任田”,指定责任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工作。要严格依据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各项记录,并妥善留存资料,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和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沐浴场所卫生状况,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全区各沐浴场所始终卫生可靠,为广大市民提供健康安心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