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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文登本地学生同等对待,不额外增设门槛。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采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就读;中、重度残疾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的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5.关心关爱企业家政策。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当年最新名单)的直系亲属,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6.诚信等级入学政策。父母双方当前状态“信用文登”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且其中至少一方达到AAA级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跨居住住址所在招生区域安排学校就读。 7.孤儿等特殊群体入学照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学生父亲或母亲重度残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照顾。 8.多孩家庭子女入学照顾。对于多孩家庭中拟就读同一学段的孩子,可考虑将拟入学的随已入学的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 9.对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14日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区教体局电话联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诊断治疗和康复康养等有关证明,经教体、卫健等多部门综合评定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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