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06-14 10: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威海市文登区社会福利中心:

本机关收到群众反映,你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单位章程规定,未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情形。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和《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你处进行重点检查。你处应于2023年6月16日前向本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1、理事会人员组成、理事会变更、法人变更及2021年以来理事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决议事项等),附会议纪要、理事签字等;

2、所有职工劳动合同、人员聘用记录、工资表和社保缴费证明等;

3、2021年以来财务凭证、账本和银行流水等;

4、老人入住合同及收费凭证。

逾期未提交检查材料的,本机关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电话:0631—8361607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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