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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庶静、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网上缴纳燃气费和水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通网上缴纳燃气费 当前文登区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居民用户使用的燃气表是IC卡表,IC卡表在使用时,用户需携带燃气充值卡到燃气营业网点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再将充值卡插入燃气表上传数据后,用户才能正常使用天然气,IC卡表不具有网上缴费功能。为进一步满足市民缴费需求,真正实现“用户少跑路,信息多跑路”,从2021年开始,文登区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河景东城二期、雍锦湾、海泰庄园二期等所有新建居民小区和龙山路片区、城北片区等老旧住宅小区安装物联网智能化燃气表,其他用户家中使用的IC卡表在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将陆续更换为物联网智能化燃气表,物联网智能化燃气表最大的功能就是远程购气,可实现手机缴费充值。 二、开通网上缴纳水费 经区水利局落实,由于小区供水设施管理主体不同,我区水费缴纳有两种情况。一是由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的小区,此部分小区业主可选择通过网上缴费、营业厅缴费等方式缴纳水费。二是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即总表管理小区,自来水公司管理到小区总表,小区内的供水设施管理及水费收缴由物业负责,不能通过网上或营业厅缴纳水费。您所提到的文山居委会属于第二种情况,目前需业主到小区物业缴纳水费。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自来水公司管理后,可实现网上缴费。 为推进城区总表管理小区供水设施的改造移交和规范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3年10月,文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管理的意见》(文政发〔2013〕32号),有效期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4日)。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对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小区的供热、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管理。针对供水设施移交方面,规定对2009年4月30日以前竣工且供水设施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由供水经营单位直接接收;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无法落实原建设单位的,由供水经营单位负责接收整改。每户改造费用约1400元(依据当时改造成本测算评估),其中用户承担400元,原建设单位承担100元,余下费用由供水经营单位自筹(区级财政给予200元/户的资金补贴)。截止2018年10月24日,《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管理的意见》(文政发〔2013〕32号)实施到期,包括文山居委会在内,全区有50个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工作尚未完成。为切实保障居民用水安全,2021年8月16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议定,针对未改造完成的50个总表管理小区,实施供水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改造费用沿用原政策标准。 供水设施移交自来水公司管理,需由小区物业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可移交区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日光 联系电话:0631-88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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