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1号关于新建住宅规划设计规范里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20 15: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唐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住宅规划设计规范里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2年5月1日山东省发布实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区住建局已会同区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针对2022年5月1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在项目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查和联合验收中有关“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进行把关,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宜琦

联系电话:0631-848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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