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30 16: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幸福餐桌规范管理运行,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睦邻互助养老模式推广,根据《威海市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整体有效解决农村幸福餐桌规范运营问题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农村幸福餐桌管理,提升助餐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促进睦邻互助养老模式推广,持续提升全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标准

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包含基本要求、管理要求、食品要求、其他安全要求、捐款捐物要求、保障要求六大方面39项指标,共计100分。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分为一星、二星、三星等次,其中一星农村幸福餐桌指标得分应为70—79分(含70分),二星农村幸福餐桌指标得分应为80—89分(含80分),三星农村幸福餐桌指标得分应为90分(含90分)以上。

三、创建步骤

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抽查、公示认定的方式进行。各镇街(含各镇、各街道、金山综合服务中心,下同)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

(一)自评申报。各村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自评,根据自评得分情况向镇街申报相应星级。

(二)创建申报。各镇街结合区域实际,7月底前,确定拟推荐的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名单,向区民政局进行推荐申报。

(三)区级审核。区民政局对照《威海市文登区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要求,深入实地查看,审核相关材料,9月底前完成评定。确定区级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名单并报市级备案。

(四)市级抽查。市民政局将于10月份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区市拟确定的星级农村幸福餐桌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如查实幸福餐桌在星级评定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将取消星级评定资格,并责令该区市对农村幸福餐桌星级重新进行评定。

(五)公示认定。11月底前,区民政局对拟认定的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予以认定,录入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动态管理。星级农村幸福餐桌管理有效期为2年,管理期内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复核,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将做出限期整改、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并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上档升级。

(二)注重典型培养。要创新工作思路,鼓励农村幸福餐桌在提供助餐服务的同时,推广睦邻互助养老服务,高标准打造农村养老服务阵地。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三)加强活动宣传。要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让农村老年人深刻体会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服务提升,不断扩大农村幸福餐桌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星级农村幸福餐桌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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