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2号关于小区内养犬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0 16: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字号:[ ]

刘华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养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的热度不断攀升,人们在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与温馨的同时,不文明养犬行为却给周边人群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解决不文明养犬带来的问题,文登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当前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着力提升我区犬只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区养犬办工作人员于早、晚遛犬高峰时段,深入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等生活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在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利用车载喇叭滚动播放《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全面提升犬主对依法文明养犬有关规定的知晓率和重视程度,营造自觉依法养犬、文明遛犬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查处促成文明养犬。目前,对于不文明养犬现象频发的小区,区养犬办工作人员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坚决处罚违规养犬行为。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区养犬办工作人员联合社区服务中心,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到网格化治理体系之中,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效能。同时,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对于积极举报的居民给予表扬激励,构建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新局面,着力提升养犬管理质效。

关于您提出的能否把文明养犬同信用分挂钩的建议,工作人员已将您的建议反馈至区社会信用中心,并获悉得知,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区养犬办所适用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纳入公共信息数据清单。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赵堂江      

联系电话:0631-847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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