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用气】威海市文登区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28 17: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区城燃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成果,根据《威海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城镇燃气工作实际,决定自2023年4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省内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把握特点规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关键,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执法,逐项逐条排查隐患,认真较真推动整治,扎扎实实打牢基础,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动内容

继续围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五个环节、一个重点”,开展五大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32个具体问题。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教育大培训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不严格,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常识缺乏,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处置专业装备器材、抢险抢修队伍不健全,应急演练实战性不强,以及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落实保供主体责任,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资质不全违规从事充装活动等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穿越管沟形成密闭空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没有“即知即改”;既有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橡胶软管更换没有“应改尽改”;燃气企业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进展不快;燃气阀门井等管道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场站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要求张贴入户检查单、安全用气明白纸和签订供用气合同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超期和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 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或软管长度超过 2 米,软管私接“三通”等不合规连接方式;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在餐饮人员密集场所等室内用餐区域设置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瓶,厨房、液化石油气气瓶间不符合通风等规定标准问题。(区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局、民政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燃气管线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有限空间、高空、动火、带压等维护施工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维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未经验收合格、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第三方施工期间未落实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燃气输送配送和燃气具生产销售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不落实燃气管道巡线制度;《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燃气压力管道及附属特种设备未实施定期检验;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未严格落实气瓶充装迫溯要求、未建立完善配送制度,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方式

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企业全面自查。所有燃气经营、运输、施工和餐饮用户等企业单位,对照五大专项行动、32 个具体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逐项逐条建立“两个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企业自查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部门全面排查。各部门要压实各类企业单位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同时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燃气经营、运输、施工和餐饮用户等企业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做好备案留存、检查督导等工作。6月10 日前,各相关部门汇总企业“两个清单”报区城燃委办公室。

(三)区城燃委抽查。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区城燃委办公室将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诊断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不足,提高标准,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认真搞好所属员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要及时组织教育培训;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用户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用气教育培训,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5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和管道气企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各类户外广告、微信公众号、大厅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燃气安全公益宣传片、宣传标语,普及安全用气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配齐配足人员、物资、器材等,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定期调度通报,区城燃委办公室将对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情况,不定期进行调度汇息,通报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在提出要求、督促改正的同时,将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要通过严厉强力监管,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以及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推动燃气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6月10 日前,各相关部门汇总上报企业“两个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自 6 月份起,每月 20日前,各部门报送当月进展情况,11月 15日前各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区城燃委办公室邮箱:wdzjjrqrlb@wh.shandong.cn  电话:8800327。

 

 

威海市文登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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