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14189K/2023-06594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01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8-09-30 文号:
文字解读|《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1 09: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现就《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精致城市,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体系,把城乡环境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牢牢结合在一起,将诚信潜移默化地注入到城市综合管理各个领域中,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深化我区信用体系建设,细化行政执法领域信用激励及信用修复工作,出台该实施办法。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2.《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4.《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通过出台《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延伸信用监管,对业务工作与信用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增强信用监管实施的可操作性,指导其他领域开展信用监管模式,推动整个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治理全面融合。

四、重要举措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对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改善,推动精致城市建设等方面作用巨大。《办法》通过约束房前屋后乱堆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杂草杂物、违规焚烧垃圾、枯草树叶或其他废弃物及乱排污水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推动环卫一体化工作上档升级,逐渐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的环卫一体化新格局。

五、主要内容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共分五章,共二十七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规定了信用评价应当遵循的原则。(详见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明确了信用评价的主体、对象、方法,以及信用评价的内容(详见第六条至第十三条)

第三章信用积分。明确了各评价主体的赋分规则及详细分值。(详见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

第四章信用告知和信用修复。规定信用告知及信用修复双书同达的程序。(详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附则。规定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

六、政策解读人

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初美菁

联系电话:0631-84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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