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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组 织发布 2024 年电子证照证明“用证”清单的通知》(见附件 1), 现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内容 1 、2023 年下半年已发布“用证”事项清单和梳理新增电子证 照证明“用证”事项见政府网站无证明专栏 (http://www.wendeng.gov.cn/col/col99325/index.html) 2、新增事项主要指围绕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山东省“一件事”场景及政策兑现“免申即享”精准服务等工作,已 实现“减证办” 、“免证办”或“主动办”的所有事项。水、电、气、 暖、通信运营、有线电视、银行、保险、学校、医疗卫生、交通 等领域“无证明”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所属公共服务机 构开展,确保同步推进、如期完成。 二、发布方式 各部门只需报送在 2023 年下半年“用证”事项清单基础上修 改和 2024 年新增的清单即可,原则上清单总量只增不减。已发布的“用证”事项清单要保持动态更新,“用证”情况发生变化的, 要在 2 个工作日内更新发布。按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 单(发布样例)》(附件 2)格式, 同时更新办事指南,清单电 子版通过公务邮箱(wddz@wh.shandong.cn)发送至区大数据中 心汇总后集中发布。 联系人:刘琛,联系电话:15063189889。 威海市文登区大数据中心 2024 年 11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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