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2-05 09: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字号:[ ]

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按照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的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法律服务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

(三)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机制,推动不同行业、不同层级随机抽查相互协调,逐步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

三、工作任务

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主要范围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个行业,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承担法律服务监管职能的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1、明确随机抽查主体。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区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市局部署的相关工作。

2、明确抽查内容。按照法律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管范围,抽查对象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保持行政许可条件、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及执业开展的情况等。

3、明确随机抽查程序和方式。在每次抽查前,采取随机摇号或其他适当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随机抽查分为单向抽查和综合抽查。单向抽查是指按照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业务性质,即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分类,通过适当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相应行业的待检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综合抽查是指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领域交叉混合,通过适当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检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单向抽查和综合抽查要结合运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管执法效能。

对随机抽查对象,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和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

1、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中执法检查人员的组成以抽查事项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人员为主,吸收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并实施动态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姓名、科室、职务、执法证号、执法证有效期、执法类型(范围)等内容。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依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目录或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编制,按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进行行业分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执法对象名录库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检查对象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基础信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信用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

(四)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

1、抽查结果公开程序。“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守法自觉性。

2、依法处罚。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法律服务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监管随机抽查,是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头协作配合落实。

(三)注重培训宣传。要加强执法人员的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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