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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建强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体登记遗留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全区原有61个“村改居”社区,其中龙山街道11个,天福街道16个,环山街道16个,金山18个。2018年1月,我区启动城市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将原有13个城市社区调整为26个,为承接撤销“村改居”社区后的相关工作奠定基础。2019年8月,区政府下发文件(威文政字〔2019〕34号)撤销了50个“村改居”社区。同时,明确社会事务和日常服务工作由相应的城市社区居委会承接,集体资产管理及居民利益保障由所在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2019年10月,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撤销“村改居”社区并入城市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宣传发动、理顺居委会与经济合作社的关系、规范印章和法人证书管理、移交居民户籍计生等资料档案、安置原社区居委会成员、做好居民接收和待遇保障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2021年3月,区政府下发文件(威文政字〔2021〕6号、8号)将剩余11个“村改居”社区撤销并入相应的城市社区。2021年8月,为推动精致城市建设,我区将26个城市社区调整为47个,进一步优化社区规模、配强工作力量。2023年3月,区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村改居”社区居民融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原“村改居”社区撤销后,不再承担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职责,将相关资料档案移交给相应的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原“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经济管理职能。 关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文登区自2013年开始进行改制工作,2013年、2017年相继出台《文登市201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登区深入推进村(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两办发),并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赋码。2018年5月11日,根据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业务工作。此后文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业务由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此前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的经济股份合作社,在区农业农村局过渡为股份经济合作社,但原有的经济股份合作社并未注销。2018年10月,区委组织部 农业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下发《威海市文登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移交及产权更名登记操作办法》,要求明晰村(居)集体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资源移交。2022年9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党建引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威文组通字〔2022〕19 号),为推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提供文件支持。截至目前,全区61个“村改居”社区均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移交情况整体进展缓慢。 二、下步打算 一是推动集体产权归属落到实处。计划指导镇街按照此前下发的《威海市文登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移交及产权更名登记操作办法》,清点原属村(居)委员会、经济股份合作社管理的需向股份经济合作社移交的产权情况,有序开展资产移交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稳定发展。目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缺乏上级政策法规支持,计划待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后,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保障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规范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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