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关注精致城市建设中乡镇社区物业服务”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13 09: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孙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精致城市建设中乡镇社区物业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威海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规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乡镇小区不符合改造要求。

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目前多数乡镇老旧小区在物业服务覆盖前,小区环境卫生由街道负责,业主习惯不交费而享受服务导致物业企业不愿意进驻。

3.《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力争到2025年,无物业管理小区基本清零,通过市场化手段选聘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占比达到 95%以上。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落地实施,规范提升社区领办等公益性物业服务,发挥龙头企业、国有企业的作用,托管接管老旧小区,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从基础性、兜底性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服务提档升级。按照全域提升工作原则,乡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弱项将得到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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