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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慧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房地产项目保交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解决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行业管理部门在房地产行业领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房地产风险管理。 一、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威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取、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商品房网签系统,对在监管项目进行网签限制,确保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才能解锁进行网签。二是建立每月检查制度,通过网签系统调取在监管项目的每月网签台账,逐户对照购房款是否存入监管账户,加大商业银行贷款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力度,保障应存尽存。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审核流程,对提交申请的项目,对照现场审资料,通过部门集体讨论通过后建设单位才能使用资金,保障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四是明确工程款抵账房网签备案应满足的条件、递交的材料及流程,对建设单位用房产抵顶工程款的情况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变相逃避资金监管的情况。 二、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监督管理。摸清进入施工现场原材料的质量动态,了解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落实见证取样制度的管理形势,严把材料质量关,对建筑领域市场质量控制以高压态势。随机对施工现场其他材料进行抽检,全面了解现场质量情况,同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和检测不合格材料的单位采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开发单位认真落实质量首要责任和质量保修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开发商主体责任。一是提高开发商准入门槛。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二是建立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因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发生群体性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扣分管理。对信用等级差或达到信用预警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开发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主要股东是其他重点监管开发企业主要股东的企业,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预售资金时严格审核,或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逐步清理信用不良的开发企业,防止新增房地产项目烂尾工程。对信用良好的开发企业,在日常检查、建设审批手续办理、预售资金和农民工预储金提取给予优待。 四、深层次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办理施工许可前建设资金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动工前建设资金筹备到位,把好市场准入关卡。始终保持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高效运转,进一步加强与金融单位的沟通对接,本着“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实时筛选、推送符合条件的“保交楼”、棚改、烂尾等项目名单,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将信贷资金纳入项目监管账户统一、封闭管理,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坚决防止信贷资金挪用,为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住建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抓好统筹谋划的同时,强化精准推促,勇于攻坚克难,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加强监管,协调审批、土地、规划、财政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级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协调联动,切实履职、共同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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