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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军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刻吸取2月份南京市雨花台“3.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会和消安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常态化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分工,建立了长效机制。区住建局结合日常行业监管强化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一是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排查在住宅楼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劝阻、制止工作,进行台账销号管理,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 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报告。各镇街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指导网格员落实好《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督。累计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停放1618处,清理进楼道电动自行车10000辆,劝阻飞线充电736次。 二是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街、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网格微信群等媒体,以及居民住宅区公示栏、显示屏、电梯轿厢、楼梯口等宣传阵地,向业主集中宣传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视频或图片,提醒业主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示业主不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楼梯间、公共门厅内停放或充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拆除后带回室内充电。引导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指定区域安全停放充电,学习发生火灾时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3月份邀请威海消防救援支队专家对小区消防安全的预防和管理、物业工作人员能力要求、逃生求救知识等进行专项培训。 三是不定期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联合检查。联合消防大队、镇街,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工作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物业企业落实宣传、监督书面告知制度、违规行为劝阻和报告以及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临时充电点的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行动迟缓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是加快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联合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文登区189个住宅小区,建有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134个,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432处,有充电端口5383个,剩余小区正在征求业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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