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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地摊经济规范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摊经济的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便利度、活跃度的晴雨表。为复苏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留住城市“烟火气”,我局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遵循“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服务到位、疏堵结合”总体思路,研究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焕颜便民新风貌 在选址过程中广泛听取交警部门和居民意见,实地查看选择合适的空置场所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道路交通研判,避免将经营场地设置在道路两侧、路口周边。充分研判后,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设置22处早夜市、便民摊点群(地址见附件),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集中规范经营;对早夜市以及各类便民摊点合理设置经营时间段,所有摊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经营,营业时间结束及时撤场;要求摊点经营户严格遵守市场规定,杜绝越界经营、规范物品摆放,不乱倒污水、乱扔垃圾,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有序,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从事煎炸煮烤等可能造成地面污染的,铺设地面防污用品,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其他噪声及油烟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综合维护、疏堵结合,营造便民新秩序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督促市场管理方制定相关管理规范,运用各项管理措施,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各个早夜市、便民摊点合理、规范、有序经营,最大限度发挥便民惠民作用。同时,建立考核机制,教育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临时便民摊点群经营,加强便民摊点群的综合治理,维护好经营秩序。对于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秩序、群众反应强烈的便民摊点群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撤销。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巡查机制,采用堵疏结合的方式治理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特别是强化早夜市、便民摊点周边巡查力量,增加巡查人数、频次,引导流动商贩进入早夜市、便民摊点合法经营。按照“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重点规范早夜市及其周边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人员配置。在正常巡查的基础上,增设专门管护人员,在商贩出现集中的中午、下午下班后时间段轮班重点值守,同时进一步强化夜间执法力量,加强夜间巡查力度,维护好夜间经济秩序。二是强化规范引导。广泛公布全区便民市场、早夜市等经营场所位置、经营时间、联系电话,方便市民经营、购物,同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市场行为引导流动商贩进入早夜市、便民摊点合法经营。 加强早夜市、便民摊点的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诚心接受您及社会各界提出的良好建议,尽职尽责,保证我区人民有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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