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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文登本地孩子同等对待。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轻度残疾的,可采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就读;中、重度残疾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的义务教育,逐步减少延缓入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五)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政策。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以2024年最新名单为准)的直系亲属,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六)落实诚信等级入学政策。父母双方当前状态“信用文登”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且其中至少一方达到AAA级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跨居住地址所在招生区域安排学校就读。 (七)孤儿等特殊群体入学照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学生父亲或母亲重度残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照顾。 (八)多孩家庭子女入学照顾。对于多孩家庭中拟就读同一学段的孩子,可考虑将拟入学的随已入学的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 符合上述第(二)(六)(七)(八)条的,6月26日前,监护人将有关证明及申请材料报现所在幼儿园、小学,现所在幼儿园、小学核实汇总后,6月28日前,统一报送区教体局。符合上述第(三)(四)(五)条的,6月26日前,请监护人直接与区教体局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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