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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往年情况,我们对家长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整理如下,请详细阅读。 流程类问题 1.招生入学整体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如上正文所述,6月上旬正式报名,7月下旬补录报名。8月中下旬,在数据初审、复审、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并公布招生区域。 此外,根据往年经验,在8月划分并公布招生区域前,社会上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实消息,请家长提高甄别判断能力,切勿轻信。对查证属实主观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等扰乱正常招生入学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网上报名数据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网上报名“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记录有关数据。下步,将依次经历“学校初审”→“区教体局复审”程序,家长“爱山东”APP个人用户登录手机号将收到反馈短信。“提交”后审核前,报名数据处于“锁定”状态,不允许修改,因此,在点击“提交”时,请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①初审或复审未通过的,请根据短信提醒,在报名主界面右下角“我的”→“报名查询”中查看原因;同时,在“我的”→“我的报名”中完善有关数据并再次“提交”,等待审核。 ②初审和复审通过的,表明数据审核无误,报名已完成。 3.我的报名数据第一次审核未通过,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后才审核通过,这是否影响我孩子的分生顺序? 分生顺序主要坚持以下两个原则:①第一批次正式报名的优先于第二批次补录报名的;②有房类的优先于租房类的。 即:对于同一批次中同一住房类型的,不依其报名的先后顺序和数据审核的先后顺序分生。 4.我已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了,但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或超过规定时间后,才收到审核未通过短信,这怎么办?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规定时间报名指的是要在此时段内完成数据“提交”,只要“提交”了,系统就会自动记录,就代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报名,就代表报名属于该相应批次。 报名后数据审核未通过的,可随时完善并再次“提交”,不受规定时间影响,不必担心,但请尽可能在收到审核未通过短信后1—3天内完善并再次“提交”,以便尽早审核。 请尽可能一次性数据准确、材料完备、照片清晰完成报名工作,以减少数据审核未通过退回重报的可能。 5.我和我朋友同时报的名,为什么他已经收到了审核反馈短信,而我却迟迟没收到? 数据审核需确保其准确性,受工作人员审核速度、后台数据共享程度、自动校验进度、报名数据完备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报名数据有的较早即可完成审核,有的则需滞后一段时间。结合上述第4个问答,无论家长收到审核反馈短信早与晚,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报名“提交”,都不必担心、不受影响,请耐心等待。 住房类问题 6.我的房子是今年5月份刚买的,对购买年限有没有要求? 没有。只要在报名规定时间之前购买,不影响正常报名就可以。 7.我的房子已经入住,但暂时无法办理房权证怎么办? 能够办证的宜尽早办证。若因某些原因确实无法办证的,可提交购房合同和全款正式发票,若发票丢失,可提交实际居住产生的费用单据(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五者之一,下同);对于拆迁回迁房,请提交拆迁回签协议和实际居住产生的费用单据;对于小产权房,请提交购房费用单据和实际居住产生的费用单据。 8.我的房子在报名时系统校验不通过是怎么回事? 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①家长填报的房屋坐落地址与房权证上的不一致。例如:“203室”填成了“203”、“6号”填成了“6号楼”等,请认真核对,确保所填地址与房权证上的一字不差,包括标点符号、字母等。②若房权证上房屋坐落地址有“市区”两字的,校验不通过时可把“市区”两字去掉,重新填报。③多人共有的,可将多人信息更改为只填其中一人信息。 若仍然无法校验通过的,请直接与区教体局联系。 此外,城区周边部分村居房屋也存在校验不通过的可能,填报时“房屋类型”请直接选择“小产权房”即可。 9.我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孙女今年上学,能否以我名下房产给孙女报名? 若孩子父母或孩子本人名下在文登有房产,须以孩子父母或孩子本人名下的房产报名,不能用孩子爷爷或其他人的房产报名。 若孩子父母和孩子本人名下在文登无房产,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则可按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住”类填报,一是孩子本人户口以及孩子父母的至少一方户口与孩子爷爷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二是该户口本上户主页的住址与房屋坐落地址一致。 10.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能否以此房产给孩子报名? 以产权是两个人为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情况:①孩子与爸爸共有;②孩子与妈妈共有;③孩子的爸爸与妈妈共有;④孩子与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共有;⑤孩子的爸爸(或妈妈)与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共有;⑥孩子(或孩子的爸爸、妈妈)与非直系亲属共有;⑦孩子与其亲兄弟姊妹共有。 对于第①②③类情形的,产权占比无要求。对于第④⑤⑥类情形的,孩子本人或孩子爸爸或孩子妈妈的产权占比应超过50%方可使用此房产按有房类填报,未超过50%的可以此房产按租房类填报。对于第⑦类情形的,若其亲兄弟姊妹不满18周岁,则同第①②③类情形;若其亲兄弟姊妹已满18周岁,则同第④⑤⑥类情形。 11.我与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能否用前夫名下房产给孩子报名? 父母离婚的,以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为准。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妈妈,则应用孩子妈妈或孩子本人名下的房产报名,其中,若离婚后孩子妈妈与他人重组家庭(以结婚证为准),则也可用孩子继父名下的房产报名。 12.我在文登没有房产,租房居住,需提交什么材料? 以租房类填报的前提是孩子父母和孩子本人名下在文登无房产,若有,则不得以租房类填报。 租房类填报请根据系统提示,威海市内户口的,提交房东(出租人)房权证、租房合同、在文工作证明(务工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三者其一,下同);威海市外户口的,提交在文居住证及在文工作证明。 13.我名下有一套门市房,是否可以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商住两用性质的门市房可以作为报名入学依据,纯商用的不可以。 14.我名下有一套公寓,是否可以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住宅用地性质的普通公寓可以作为报名入学依据。商业用地甚至工业用地性质的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不可以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15.不同类别住房,分生时有没有优先顺序? 分生按有房类、租房类的先后顺序进行,具体顺序依次为:孩子父母或孩子名下有房产、孩子与祖辈共住、租房类。 若学位供给较人口密集程度充足,则有房类、租房类均可安排在招生区域学校就读;若学位供给较人口密集程度不足,则对于租房类的,将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具体的,需根据学生住址、学校布局、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按就近和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析,8月中下旬划分并公布招生区域。 其他类问题 16.我的孩子没有上幼儿园(或没有在文登上幼儿园),能否在文登报名“幼升小”?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无中小学全国统一学籍,且符合我区招生入学条件的,均可在我区报名“幼升小”。 17.我的孩子目前在外地读小学,属“六三学制”,在文登报名“小升初”有什么要求? 我区义务教育学制为“五四学制”,报名“小升初”的前提为:具有中小学全国统一正常学籍(“无学籍”“问题学籍”“休学状态”的,不予受理)。具体对象为:符合我区招生入学条件的“五四学制”“六三学制”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六三学制”小学五年级学生。 其他年级学生拟到我区就读的,请关注6月底7月初即将发布的“转学”通知。 18.我的孩子没有户口,能否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可以报名,但影响后期的学籍注册。建议在报名时段,就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或不明之处,请直接与幼儿园、中小学、区教体局联系,我们坚持“即问即答”“接诉即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帮助家长解决好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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