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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云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人社局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为保障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护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自2020年以来,我局在职称评聘、卫生系统基层职称制度探索以及各类关心关爱政策上下功夫,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执行“321”职称评聘政策,加大岗位倾斜力度,促进基层用好人才。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占单位相应常设岗位。 二是协助卫健部门探索构建基层卫生职称政策体系。配合卫健部门落实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政策,在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总量按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6%设置,目前,我区共设置39个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 三是不折不扣的执行各类关心关爱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等关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政策,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力争将政策用活用好,进一步调动全区医疗卫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再创佳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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