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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环境 文登区户籍人口55.37万,60周岁及以上人口20.98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37.9%。其中60岁以上9.81万人,70岁以上7.52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2.39万人,90岁以上的4747人,100岁以上101人。 文登区备案的养老机构49家,床位1185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262张,占比86.57%,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56张。2021年,文登区被评为全省首批22个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之一;2022年,文登区获评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地区;2023年文登区获评山东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文登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1612 电话:0631—836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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